第二章进出口货物的国家管制
本章学习目标:
1、掌握禁止、限制、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的基本内容及相关证件;
2、掌握进出口许可制度、进出口贸易经营管制制度、机电产品进口审查制度;
3、熟悉进出口检验、检疫管理的基本内容及证件;
4、熟悉进出口货物付汇收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5、了解其他贸易管制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一、含义:
一国政府从国家宏观利益和对内对外政策的需要出发,对本国对外贸易活动实施有效管理而实行的各种贸易政策、制度、措施的总称。
是由《对外贸易法》、《海关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是海关监管的依据。
二、主要内容:
证——进出口许可证
准——对贸易经营资格的核准(进出口经营权、经营范围)
检——三检(商品质量、动植物、卫生)
核——进出口收、付汇核销
救——贸易管制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三、管制目标的实现——海关监管
手段——海关监管
对物的管理
方式——
对单证的管理
先决条件——报关
我国现行的与贸易管制有关的法律主要有
第二节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概念
进出口货物管制分类
一般货物
机电产品
重要工业品
管制对象
管制程度
禁止
限制
自由
关税配额的进口货物
管手
制段
配额管理
许可证管理
我国采用:配额+许可证管理措施
二、进出口商品的分类(各分三类)
(一)进口商品的分类
1、专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的、敏感性的、重要进口列名商品。由国家指定的专业外贸公司经营。包括:小麦、原油、成品油、化肥、橡胶、钢材、石油、胶合板、羊毛、晴纶、棉花、烟草及其制品、食糖、植物油等14种。
2、联合对外成交。国际市场供应相对集中、价格敏感、国内紧缺国内外差价较大的大宗进口列名商品。由主管部门批准的外贸企业对外成交。
3、放开经营的商品。除上述第一二类以外的其它未列名的进口商品。
(二)出口商品的分类
1、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的资源型的国际市场垄断的和某些特殊的出口列名商品。由指定的公司经营。包括:大米、大豆、玉米、茶叶、煤炭、钨、锑、原油、成品油、棉花、棉纱、棉涤纶纱、棉坯布、棉涤纶坯布、蚕丝类、坯绸等16种。
2、国际市场容量有限,有配额限制竞争激烈、价格较敏感的。由经过批准的各类外贸企业经营。
3、除第一、二类以外的其它出口商品,放开经营。
三、我国货物出口管理制度
(一)出口货物的分类管理
1、禁止出口的货物管理
2、限制出口的货物管理
配额管理—实行数量限制
非配额管理—实行品种限制
国家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5、贵重中药材;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
3、自由出口
2005年3月纺织品自动出口许可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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