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易海平同志主要事迹 易海平同志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专业本科文化,现任奉节县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科长。在工作中,易海平同志时刻以勤业、敬业为己任,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2001年被奉节县人民政府评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2012年度被奉节县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14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2015年度被奉节县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诚信、公正、无私,是他的座右铭,也是他工作和人生的准则。做为一位中层干部,他精通业务,克已奉公、带头苦干;做为一名政法干警,他公正无私,忠于事实和法律,无愧于崇高的职责;做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心系基层百姓,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密切了党群关系。作为业务科室负责人易海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借助司法行政普法职能,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二是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力量,健全了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三是加强专职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四是与时俱进,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五是起草《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易海平同志深深明白,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县、法治建设快速推进的今天,只有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才能肩负起如此重任。因此,他无论工作多忙,都要抽出时间坚持学习,加强自身政治理论、政策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地给自己充电。在今年开展的“两学一做”学系列讲话精神,并联系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的实际进行深刻地自我剖析,找准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切实加以整改和提高,在他厚厚的笔记本和心得体会文章里,争做合格党员,永葆党的先进性。忠于事实,依法办事忠于事实,依法办事,是易海平同志心中永远不可动摇的标尺。因为他深知,法律援助失去了公平与公正,就损害了法律援助的诚信。2012年,对于奉节县安坪镇天鹅村的XX辉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因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羁押于奉节县县看守所,XX辉系未成年人,家庭人口较多,上面有三个姐姐,他是家庭中唯一的男孩,平时比较受宠,突然身陷囹圄极为不适应,家庭经济又十分困难,情绪波动很大。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奉节县人民法院指派后将该案交给易海平同志。易海平接受指派后,首先走访了XX辉的家庭、邻居、所在村委会及当地社区矫正组织,了解了XX辉的成长背景、学习经历、心理状况、家庭居住条件及家庭成长环境,认为XX辉家庭教育环境还较好,家长管教比较严格,邻里反映较好,该案在当地也没有造成不良影响。了解这些情况后,易海平同志曾两次到奉节县看守所会见XX辉,了解其在看守所的认罪、悔罪情况及生活情况及思想状况,并将其父母的想法和他的想法及时予以转达,XX辉的情绪也日趋稳定,也更加认识到其行为不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重大伤害,同时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了破坏。在做了上述工作的前提下,我们找到了该案受害人曹XX,因为曹XX当时因为欠钱没有及时归还,有一定的过错,再加上XX辉的监护人愿意真心的、积极的对受害人曹XX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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