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到“人”――盟誓与诚信观念的历史演变诚信观念的原初形态――盟誓盟誓是人类进行自我约束的最初形态。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均有“盟”字。因此,“盟”很有可能导源于原始部落时代。甲骨文之“盟”字金文之“盟”字小篆之“盟”字原始时代,各部落之间的关系是大致平等的,相互间的某些事务要通过协商加以解决。为了加强已达成的协定的效力,确保协定的履行,协定双方借助一定的仪式恭请神灵作为见证,这种仪式便是“盟”。远古时期的盟誓所以能用言词约束行动,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先民对神灵全知全能、无所不在的笃信。人类早期的“信”观念建立在人对神的信赖基础之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需要由神作为纽带来加以维系,显然,这还不能说是一种纯正的人际伦理关系。但有关“信”的伦理观念却深深地根植其间,并在这个温床上发育成长起来。、西周、春秋的诚信思想“信”这一概念在商朝时期已经出现,在商起兵灭夏的誓师大会上,商汤发布誓言说:“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西周时期信的内容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周易》中的诚信,即“孚”。“诚信”思想1.《论语》“诚”是语气词。,诚信首先是政治信用问题。其二,朋友之交:言而有信。其三,“信近于义”,信的承诺。其四,好学-----“信近于义”。其五,知行合一。——信是孔子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范畴之一,与信并存的还有仁、义、礼、智、忠等伦理范畴,它们与信关系密切,彼此渗透,互相作用,构成了一个无法断然分离的逻辑整体。因此,要准确理解孔子信思想的含义,就不能回避信与其它伦理范畴的关系问题。“诚信”(1)立身(2)交友(3)治国(4),传统儒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其思想上承孔子、下启荀子,是先秦儒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孟子》在汉代被立为传记博士,宋朝跻身于“十三经”,并与《论语》、《大学》、《中庸》一道并称“四书”,为二程、朱熹等理学大师所推崇。元朝时期,孟子本人又被诰封为“亚圣”。随着政治地位的逐步上升,《孟子》在元、明、清三朝被列为科举的必考科目和学校教育的必读之书。儒家文化的核心构成部分即“孔孟之道”,孟子思想的学术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在孟子的思想体系中,“信”伦理范畴的地位与其在孔子思想中的定位相比有所下降,孟子大讲“仁、义、礼、知”四端,信被其排除在基本道德范畴之外,只是处于辅助性地位。但孟子并没有忽略对信范畴的研究,在信伦理思想发展史上,孟子还是有其特殊贡献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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