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我校法制、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党、政、人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员先进性。使得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现将各方面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教育常抓不懈
我校法制教育的总体要求是:在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理念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1、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平时学习到位,学校老师通过参加“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2、青少年法制宣传到位。本学期,我校全面贯彻全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狠抓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自护”活动,以
召开法制专题讲座、演讲等形式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继续坚持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制度,继续聘请了魏敬斌同志为我校法制副校长并聘请其按计划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
3、我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已基本形成。2005年9月,我校校长在阻止学校附近一社员进入学校内以砌护墙为由占用学校用地,与其发生争执,由于校长大公无私,据理力争,使该社员自认理亏,当面向校长道谦。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一个学校,除了搞好教育、教学外,最令人担心的还是学校的财产和师生的安全问题。在这方面,我校历来做到防患于未然,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1、分工明细,各负其责。校内安全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领导、值周教师时时检查督导,何兴华老师负责图书室、马文华老师负责微机室的安全工作,主任教师
齐抓共管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了班主任是教学班学生的安全责任人。并通过家长会,成立家长委员会,采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上下联动,管理到位,目标明确,各负其责”的办法,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我校制定出了《新城小学安全教育制度》、《新城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条例》、《新城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条例》,具体指导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2、学校大力宣传安全教育。组织教师们学习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义务教育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责任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并在每周的周前会上,学校领导、值周教师都要组织大家学习有关安全事故的文件,总结本校本周的安全工作,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在学区教职工大会、校会上讲安全;在黑板报上宣传安全工作,在思想上敲响警钟。我校在楼道醒目处张贴了“慢步轻声、右行礼让、举止文明、整齐干净”的标语。每周班队活动、每天晨会各班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早发现、早防患、早教育,警钟长鸣。
3、积极排除安全隐患。每学期开学和放假,学校都要例行校舍安检排危工作。使该维修的校舍得以及时维修,整治。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
(特别厕所、校墙附近)常警示提醒。本学期,我校将学前班,一、二年级学生安排在平房教室和一楼教室,减少学生上下楼梯的不安全的可能。如有不适宜上课的教室做到立即搬离。与电力部门协商,不在校内安装或少安装电线电杆,学校把电闸也安装在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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