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制度,临床应急用血预案,术中用血管理制度,应急用血工作预案,输血医疗文书完成时间,临床用血培训考核制度,输血医疗文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结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年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等要求,制定此制度。
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
适用于我院临床用血相关医学文书的管理。
,制定规范的各类临床用血医学文书并纳入电子病历模版中,必要时,统一印制纸质版。
,保证临床用血医学文书填写的规范性。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诊断、输血适应证、输血方式、拟输血成分、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因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请示医务科临床用血管理负责人或医院医疗总值班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可明确同意输血次数。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五条:《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根据紧急程度,临床医师应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输血类型”处选填“紧急”、“火急”,并先口头向上级医师汇报申请,上级医师同意后进行急诊输血,抢救结束后按实际用血量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补填各级审批签字。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证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
,经治医师应当将准备输血患者的输血前检查结果及适应证的评估情况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包括患者的症状、体征、血红蛋白等。
,患者输血完成后,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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