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毕业生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11-07-08
高等学校毕业生办事指南
一、毕业生报到:
1、报到证作用:一是报到的凭证;二是国家计划内统一招考的证明;三是干部身份的证明等。因此毕业生要特别重视,在领取报到证时,一定要认真校对报到证上的有关内容是否正确,不正确的要及时申请改正;领取报到证后要及时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地点报到。
2、报到程序:毕业生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到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原潮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地址: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联系电话:0768-2139885)。
毕业生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报到后原则上转到生源所在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已在市直落实到接收单位和申请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除外)。
二、办理人事代理须知
(一)人事代理的对象:
自愿受聘于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在职干部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自主择业和自谋职业的在职干部和未分配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辞职辞退的干部等等。
(二)人事代理的内容及作用:
代管当事人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留干部身份,计算连续工龄、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手续、办理转正定级、按规定出具档案记载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三)毕业生办理个人人事代理的程序:
由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带齐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原件、复印件(2001年以后毕业的中专生带毕业证书和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验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提出办理人事代理的申请,经档案审查合格后,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缴费及人事代理的相关事宜。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落实工作后,须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派遣,才具有干部身份。
2、没有办理人事代理的未派遣的大中专毕业生只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保留其档案,(该档案只能算是毕业生档案,不是人事关系档案),不能享受已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其它待遇。
3、毕业一年内,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具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落实单位的,应与现单位协商,取得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改派手续;另一种是未落实单位的,如需到市外工作的,也应及时办理改派手续。由于目前各地政策不太一致,因此,在改派前,最好先向原毕业院校了解有关手续和程序,以保证改派顺利。
4、参加工作满一年后,如果工作单位考核合格,则可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只有办理了该手续,才算是正式干部,以后才能办理干部调动。因此,毕业生要特别注意有没有填写《高等、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如没有,应向单位人事询问,及时办理。
5、一年后如要辞职的,应按规定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征得同意后,单位需及时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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