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下闽台高校艺术设计论文
一、闽台高校艺术设计人才联合培养存在问题
目前,闽台高校艺术设计人才联合培养大多还处在课程合作、学生联合培养和师生交流等有限层面,尚未“无缝衔接”。究其原因,闽台两地间政策法律层次的障碍是为关键因素。
在闽台合作培养艺术设计人才的过程中,面临着台湾方面所持有消极态度。目前,台湾只承认少数在闽高校的学历,对陆生赴台高校就读仍有不公正的待遇,“学分互认、学历互采”的双向认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台部分政党在两岸交流中过分要求其所称的对等与尊严,肆意阻挠两岸间各项合作,特别是高校间的办学合作,阻挠相关法律法规的通过,最终导致合作办学协议在台湾高校均面临政策法律层面缺失的问题。两岸高校的合作协议多是以交流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自主行为,办学主体也以高职院校和私立大学居多,研究型大学、综合类院校间多以师生互访和学术交流等方式合作。法律保障的不足也造成闽台高校间联合培养的局限性,给本已具有差异带来新的难题,诸如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双向认同、闽生在台的公平待遇、台湾高校所提供的教育保障等都是未来所要面对和解决的。目前福建省与台湾合作办学的依据主要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闽台合作办学的几点意见》;而台湾则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台湾地区并未履行对大陆地区平等开放教育服务的承诺;福建省的相关政策也只限于对陆生的培养。因此,闽台高校间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只能停留于初步的、最简单层次的合作,无法深入发展。
闽台高校高等教育发展背景、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的差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方式等环节会出现无法完全融合的问题。艺术设计类人才培养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招生过程中对学生专业基础考察、教学环节以实践为主、课程设置具有系统性、动手能力要求较高、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等方面。而目前的合作模式导致双方只能以“拼盘式”的课程教学、“分段对接”和“交换生”等为主,无法满足艺术设计人才的特殊需求;联合培训师资等形式由于时间、规模、地域条件所限,虽对老师素养普遍提高有较大帮助,但无法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并且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闽台艺术设计人才合作培养解决方案
近年来,两岸关系向和平方向发展的重大积极变化,激发了两岸文化教育交流的巨大内在需求和潜力,闽台高校合作培育途径来培养福建文化产业人才是提升福建文化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途径,面对难得的历史机遇,突破种种障碍,使闽台高校间艺术设计合作办学实现合作办学机制的规范化、常态化发展,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从两岸高校合作办学的实践看,政策的缺失、政策出台缓慢、双方人才流动手续繁杂和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仍是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当前应充分利用两岸关系积极向好发展的优势,通过协商沟通,进一步加快教育合作立法进程,把两岸合作办学通过法律固定下来,并通过充分调研和协商,使政策法规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符合科学规律;并尽量避免出现立法滞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以保证闽台间合作培养高素质艺术设计人才工作的健康发展。
目前,大陆已经形成一套较完整的台生赴陆求学的政策体系,福建省也出台了地方性的鼓励政策。但台湾当局在招收大陆学生、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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