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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官灭官烛看家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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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官灭官烛看家书
州官灭官烛看家书
北宋时期博州有位州官,极为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司的书信,他猜想一定是朝廷有什么大事,马上命令公差点燃大蜡阅读。谁知读至半途,他又命公差将官家的大蜡熄灭,燃起自己买的小烛续看。公差们大惑不解:难道官家的大蜡还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小烛亮吗?后来得知,那封信里有一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家小事,不能浪费官家的蜡烛,所以才命人熄灭呀!
(《竹坡诗话》)
吉?代父得宥
吉?,南朝人,自幼至孝。他父亲做县令时,遭奸吏诬陷,被判死刑。吉?击鼓鸣冤,请求以自己的性命换回父亲的生命。梁武帝感到惊奇,觉得一个孩子能有如此孝心,可能并非自愿,而是受人指使。于是就命廷尉在公堂上摆满绳索刑具,厉声审问吉?受何人指使。吉?道:“我虽年幼,但怎不知死之可怕?我不忍父亲被处死,所以想用自己的命换回父亲的命,我无怨无悔,怎么会是别人指使呢?”廷尉转变态度,诱哄他说:“皇上知道令尊无罪,也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如果你现在反悔,你们父子都会得到赦免。”吉?说:“我父亲按刑律将被处死,如果不死一个人的话,是不合律法的,所以请用我的死,来延缓父亲的生命。”梁武帝得知详情后,免去了他父亲的死罪。后来,丹阳尹要推举吉?为孝廉,吉?却说:
“父辱子死,理所当然。我要是因此当了孝廉,就是在做因父买名的浅薄行为,这比父亲被侮辱还要令人痛心。”因此始终没有答应。
(《孝经》)
顾佐不纳献女
明朝太仓州州官顾佐,仁厚正直。一次,他听说城外江家饼店主人被诬告盗窃而入狱,顾佐知道江家是被冤枉的,就代其申诉于官府,江家得以清白。江家主人出狱后,为了报答顾佐仗义相救,将十七岁的女儿送到顾家为妾,顾佐没有接受。顾佐知道江家拮据,还准备了一些薄礼,送江女返回。江家以为顾佐是碍于颜面,故作推拒,于是再送、三送,顾佐仍坚决不受,并告诉江家:“人生天地间,应当为其所当为。我领朝廷俸禄,为百姓做事,此即是我当为者。提振纲常,方能挽回世道,去邪窒欲,才能清明人心。我一向以清净自首,胸中于礼法确信不疑,我诚心帮你,别无企图。”
(《明史?列传第四十六》)
糊涂官断糊涂案
明英宗天顺年间,杭州有个姓沈的人养有一只画眉鸟,善叫能斗,曾有安徽客商出价十两银子购买,主人却不肯卖,此事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某日早上,沈某到西湖边遛鸟,突然腹中剧痛,遂躺在堤上休息,无法回家。恰巧有个熟识的箍桶匠经过,沈某就请他带话给家人。等到沈某的家人赶到西湖边,他已经死了,头颅也被割去,经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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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