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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一一发布门一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电动道路车辆安全要求第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
护》。本标准与的不同点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由中适用于车载电路的最大工作电压低于或
的电动乘用车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的电动商用车辆,依据标准电
压》将修改为将修改为
引用标准相应改为国家标准,并在的基础上增加了引用标准
中包含的定义,在中已经定义的,本标准编写时不再重
复定义,而是直接引用的定义
本标准删除了中的第章。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静炜、孙惠、孙林、陈全世、伦景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电驱动特殊危险方面的功能安全措施和故障防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载电路的最大工作电压低于或依据的规定电
动乘用车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的电动商用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的电动汽
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指导电动汽车的装配、维护和修理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标准电压
。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干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及
允许值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部分车载储能装置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
道路车辆窄频带电磁能的干扰第部分车外发射源
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行驶方向控制器
一个通过驾驶员体力操作,用来选择汽车行驶方向前进或后退的专用装置例如操纵杆或按钮开
关
辅助电路
不为车辆的驱动功能供电,而是为车辆其他功能供电的电路,例如灯光、风窗刮水电机和收音机
等
操作安全要求
驱动系统、电源接通程序
至少经过两次有意识的不同的连续动作,才能完成从“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状态
“电源切断”驱动系统关闭,在这个状态,车辆不可能有主动的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一批准门一实施
“可行驶夕只有在这种状态,当使用加速踏板时,车辆才能够行驶。
当车辆与外部电路例如电网、外部充电器连接时,不能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使车辆移动。
驱动系统经自动或手动关闭后,只能通过正常的电源接通程序重新启动。
应该使用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持久或间歇地显示驱动系统已处于准备工作状
态。
行驶
功率降低显示
如果功率自动大幅度降低例如由于驱动系统或动力源零部件的高温,应通过明显的装置显示这
一状态。
动力蓄电池剩余电量显示
动力蓄电池的剩余电量低于一定值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显示,所显
示的剩余电量下限值应由车辆制造厂规定,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能够使车辆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将车辆驶出交通区域
当动力蓄电池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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