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巴彦淖尔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rtf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巴彦淖尔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自治区级和旗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0]112号)以及《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点》要求,为确保我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并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总体要求
1、编制规划的目的
明确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空间,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优化林地布局,提高林地利用效益,为实现林地科学管理奠定基础,确保如期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促进地区生态文明,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编制规划的主要任务
查清林地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将现有林地和规划的宜林地分解到镇苏木,并落实到每一个地块,建立完备的林地管理档案;明确县级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和任务;分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进行林地保护利用的分区、分类、分级、分等,优化县级区域内的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明确林地保护和对象、内容和措施;明确林地利用的方向、内容和措施;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和措施。
3、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以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旗县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农垦局所属各农牧场、国有林场纳入所在地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县级行政区划界线采用民政部门确定的行政区域勘界成果,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由各旗县区依据最新行政区划确定。
4、编制规划工作进度
根据巴彦淖尔市实际情况,从3月份开始先期在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和乌拉特后旗三个旗开展规划编制工作,5月份在临河区、五原县、磴口县和杭锦后旗四个旗县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2011年9月底前完成各旗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10-11月征求各部门的意见,12月底前完成规划的修改工作,并上报自治区林业厅。2012年年底完成林地档案管理和数据库建设。
5、编制原则
(1)依法依规。认真执行《森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国务院关于“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政策方针,切实维护林地所有者的根本利益。
(2)统筹协调。统筹林地利用,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整体优化。
(3)因地制宜。立足解决当地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等为手段,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利用措施。
(4)科学决策。规划要充分采纳公众意见,做好部门协调,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5)注重落实。综合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提高规划落实的成效。
6、编制依据
(1)《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等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2)国家有关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的政策、行政规章、技术规程和规范性文件;
(3)各旗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
(4)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巴彦淖尔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1449388646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3-07-18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