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职工管理规定
为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尽快建立适应企业发展的人才开发机制,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通过加强对新进职工的管理和培养,灌输企业经营理念,引导新进职工形成奋发向上的团队精神,全面掌握知晓公司主营业务基本运作状况,熟悉了解公司内部关联协作基本节点。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用工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劳务派遣招录为正式职工的人员、其他各类新进职工。
行业内部转入的职工、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在上述范围内。
新进职工的管理
劳动合同的订立
根据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签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为叁年),并且设立六个月试用期。
岗位分配的界定
新进职工自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全部充实各单位一线岗位或紧缺岗位。已补充至上述岗位的新进职工,三年内原则上不得转岗。
公司管理部门以及各单位管理部门人员补充,由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的在职职工补充。
工作未满三年的,因工作需要,个人表现突出的,经总经理室批准,可以转管理岗。
行业内部转入的职工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按实际从事岗位定岗。
工作年限设置
新进职工自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经过三年(36个自然月)工作之后,按实际从事的岗位定岗。在此期间,根据不同工作年限设立不同薪酬标准。入司年限划分如下:
入司年限
6个月以内
满6个月至1年
满1年至3年
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
薪酬标准
薪酬结构:工资根据各单位的工资分配方案以及薪酬结构确定。奖金以
全年一次性奖计。
发放标准:
岗位工资:各单位在现有的岗位工资基础上,根据工作年限划分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
其中, 工作满1年至3年的,岗位工资标准为现行岗位工资标准的80%
工作满6个月至1年的,岗位工资标准为现行岗位工资标准的65%
工作年限在6个月以内的,岗位工资标准为现行岗位工资标准的50%
考核工资:各单位在现有考核工资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年限划分不同的考核工资标准。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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