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制度
吕添贵
江西财经大学房产与土地管理系
E-mail: lvtiangui@
《房地产政策与法规》课件之九
【教学目的】
了解房地产登记基本原理;
掌握我制度及其完善。
【重点难点】
登记的公信力;
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
登记与合同效力;
我基本程序。
【政策法规】
《房屋登记办法》
《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节房地产登记基本原理
房地产登记基本含义
房地产登记机关
登记的两种模式
登记的公信力
一、房地产登记基本含义
㈠房地产登记
1、房地产登记的定义
专门登记机关,
对房地产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力来源、取得时间、变更情况,
和房地产面积、结构、用途、座落、四至等,
在专门登记薄中进行记载。
2、房地产登记的作用
公示财产权利归属状态和权利范围,产生物权的对世权。
㈡房地产登记簿与权属证书
1、房地产登记簿
登记机构记载房地产状况的簿册,一般是每一独立房地产一册。
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的。
2、房地产权属证书
登记机构依据登记簿颁发给权利人,用以对外表明房地产物权的证据。
权属证书的持有人以证书载明的为准,不以实际持有人为准;
其转移不导致权利转移。
3、登记簿登记与权属证书效力
当权属证书与登记簿不一致时,以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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