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服务方案
投保服务
1、承保方案的设计
A、永诚保险成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承保服务全面工作。
总负责人1名,执行负责人 1名,经办人2名;
下设承保工作小组:负责人1名,成员6名。
设备:配备专门的电脑设备、承保咨询电话:0451-87915100-4554、专人出单;
B、全天候24时承保服务,派专人提供上门服务,协助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完成出单准备工作,对新购车辆当日办妥保险手续,对续保车辆在保险到期1个工作日内办妥续保手续,电话(0451- 87915100-4554)预约承保,经确认后我司承诺其真实有效。
C、承诺提供各种形式的会议服务,主要包括:
a、产品说明会
主要内容:关于承保方案及产品的详细说明,解答问题;
参会人员:永诚保险公司市直行政单位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小组成员;贵中心和市直行政单位相关人员;
会议目的:充分了解承保方案及服务计划。
时间:根据需要,随时举办。
b、业务说明会
主要内容:我公司提供业务情况报告,通报服务及客户风险管理情况;
参会人员:永诚保险公司市直机关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小组成员、贵中心和市直机关单位相关人员;
会议目的:了解情况,加强沟通。
时间:每半年一次。
c、客户联谊会
主要内容:双方负责人的交流和沟通;
参会人员:双方相关负责人员;
会议目的:增进双方友谊,探讨最佳服务计划,在真诚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双方合作;
时间:每年六月中旬。
(以上服务计划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永诚保险公司承担)
2、信息提供:
A、网络服务:我司拥有较先进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并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传输网络,采购人只需登陆“客户服务”后台支持系统即可查询投保、理赔信息。“客户服务”包括“信息查询”、“保险卡服务”、“服务指引”和“常见问题解答”四项。“信息查询”可支持“保单查询”和“赔案查询”这两项操作。“服务指引”主要是指导客户承保理赔流程。“常见问题解答”:对于客户提出的疑难问题,我司有指定的承保和理赔负责人及时、准确的来解答此类问题。
B、友情提醒:保险到期、赔款领取、行驶证到期、车辆年检到期提醒;重要纪念日等提醒;
3、保单变更:
在接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变更通知后,在当日派专人上门办理更改保单、退保等手续,确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批改、退保等变更手续,并于当日送达投保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特设专门窗口办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机动车辆保险事宜。
理赔服务方案
1)免现场查勘:
,实行24小时专线服务,目前配备30部坐机,保证时时畅通。
,预估金额5000元以上案件指导报案人提供索赔资料,免除现场查勘环节。
2)异地出险,全国通赔
如省外出险,请拨打0451-95552,由我公司委托出险地公司实施救援服务,由异地永诚公司机构全权处理索赔相关事宜,并在当地领取赔款,实现全国通赔服务。
3)、大额损失,预付赔款
重大事故处理办法:
a、成立重大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总经理任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尽快了解事故车辆的受损程度、人员伤亡情况,迅速制定抢救措施;
b、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为事故车辆提供免费的拖车、救援服务,并快速对事故车辆进行损失鉴定,保证短时间内维修完毕;
c、对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提供永诚公司免费医疗担保救助行动,对受伤抢救人员提供经济上担保,保证伤者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救治;
d、对损失金额大,赔付周期长的案件,实施预付赔款制度,保证客户资金周转灵活,加快赔案完结进度;
e、设专人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为事故后期处理和理赔工作提供建议,并协助客户做好与公安、交通、医疗机构方面的工作。
人员伤亡处理办法:
基于车辆保险事故可能涉及人伤的特殊性,以及资金占用大,结案周期长的特点,我公司为市直机关保险车辆制定了本措施。
a、针对发生人身伤亡的案件,我公司在全省各地市设立了医疗协作单位,分别为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等;
b、通过与交通银行合作,以银行卡的形式在各协作医院建立了“永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人伤救护基金”,存有一定数量担保基金的银行卡由各协作医院代为保管。
c、当客户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人伤事故时及时通知我司,医院根据我司的授权,从“永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人伤救护基金”内为客户人伤救治提供5000元医疗担保,并可代垫赔付范围内的医疗赔款。
d、当医疗结束时,客户向我公司提供医疗票据、病历、处方和有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进行核定费用结案,并扣除代垫费用支付赔款。
e、对于重大的伤亡事故处理提供最快捷、最便利的理赔服务,可以在已确定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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