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都江堰灌口镇百花村联建房堡坎抗滑治理工程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
抗滑桩工程施工合同
邓恒波,钱晓鹏,石容,赵跃(以下简称甲方)为满足工程需要,委托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包都江堰灌口镇百花村联建房堡坎抗滑治理工程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就都江堰灌口镇百花村二组联建房堡坎抗滑治理工程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地点、内容
工程名称:都江堰灌口镇百花村联建房堡坎抗滑治理工程
工程地点都江堰灌口镇百花村二组
(3)工程概况: 约60米
(4)工程内容: 抗滑桩堡坎及景观栏杆
2、工程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本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并满足施工需要。
3、工程日期
总工程:批准开工日起60日历天(不含检测)。若遇雨,雪天气、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4、质量要求
本工程以甲方出示图纸为准,工程要求合格。
5、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 该工程总工程款为暂计40万元
(2) 计费标准:本工程严格以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主要材料双方共同确认的到场价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如果在图纸以外增加的部分或变更的部分,应由甲方代表现场签证,以此为结算依据。
(3) 工程结算:根据乙方施工的实际工程量按5.(2)条据实结算。结算书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原件为准。
(4)合同签定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场,自进场之日起。7日内付款20%。其余款项根据工程进度,每15天小计一次,同时付进度款的90%,工程交验收后一周内办理竣工结算,并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180天满时一周内支付完结。
6、甲乙的责任和权利
(1)在施工过程中,有依据进度计划随时监督工程施工进程的权利。一旦发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是拖延工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罚款2000元。造成损失的,赔偿受损方损失。
(2)在施工过程中,有根据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的权利。
(3)按本合同给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用于施工的设计图,平面坐标图等技术,并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5)甲方应提供现场地下管线位置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的位置安全,因甲方提供现场地下管线和结构物的情况有误,导致施工中地下管线的损坏,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现场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和临时交通便道,并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源接头,且指定临时工设施的位置。未能提供上述和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现场另行协商,以签证办理。
(7)负责指派彭德春为甲方代表,协调解决有关工作问题。
(8)指派甲方相关人员处理工程各项技术措施,如标高程,边界、安全防护等,同时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协调关系问题。
(9)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工程预算和结算。
(10)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索赔。
7、乙方的责任及承诺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2)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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