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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在台湾宪法学年会上的讲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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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在台湾宪法学年会上的讲话
标签:宪法杂谈分类:无法归类
在台湾宪法学年会上的讲话
●马英九
马英九2008年底出席「中华民国宪法学会」年度会员大会,除颁发奖状给2008模拟宪法法庭辩论比赛暨宪法论文徵选比赛得奖人外,并针对宪政改革、总统在宪法中的职权分际、两岸关系暨集会游行法与宪法人权等议题发表重要谈话,全文如下: ( )

今天非常荣幸应邀参加「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的会员大会,一方面是以总统身分应邀出席,另方面我也担任多年的常务理事,虽不常参加学术活动,但不论担任何种职务都努力保护宪法尊严。「中华民国宪法学会」是宪法学界重要的组织之一,刚才颁奖看到这么多年轻的宪法学者与学生,愿就宪法内涵与精神及其他行政措施或法律是否违宪的议题戮力以赴,进行研究,个人感到十分欣慰。( )

中华民国建国97年,行宪已达60年,尽管时间不短,但行宪后国家遭逢重大变故,国民大会于第二年即制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实施戒严,导致中央民意代表无法定期改选、省及直辖市首长无法民选,因此有相当长时间宪政运作处于不正常状态。民国76年解除戒严,直至民国80年开始修宪,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同时进行第1次修宪,之后历经7次修改,使国家宪政回归常态。在此过程中,非常感谢历任大法官在释宪时用心维护宪法精神,让宪法在实施过程中,解决许多民众所关切的各项议题。( )

刚才主持人也提到,个人对大法官释宪非常关心,其中包括392及419号解释,都曾参与相关的研究与规划,319号解释我还亲自出席,进行两次言词辩论,所以说对于宪法的发展,我一直非常关心。( )

台湾尽管行宪60年,但早期宪法实施并未完全落实,完全落实是近10年的事。台湾的民主包括国会改组、总统民选、许多违宪法律被宣告删除或修正,都代表台湾已进入了不同的时代。今年3月22日总统大选结束,美国布希总统在贺电中提到「台湾是亚洲与世界民主的灯塔」,当时我内心非常感动,因为这是中华民族以及全世界华人迈向宪政民主的重要里程碑。( )

今天希望就四项议题表达个人的看法:第一、要不要进行宪政改造;第二、总统在宪法中角色的分际;第三、两岸关系与互不否认;第四、集会游行与宪法人权。( )

首先有关宪改的问题,我在去年7月15日竞选时在梨山发表政治改革宣言时提及,现行宪法并不完美,但也不是不能修订,在过去17年已修改7次,最后一次是3年前,将立法委员席次减半、采取单一选区两票制,实施至今不到3年,立委改选不满1年,因此,现阶段遵宪、行宪应重于修宪。尤其是中央政府体制需要一段时间充分运作,才能有效观察应兴应革之处,因此个人提出上任后两年为观察时间,并在两年后根据运作情况与主流民意决定是否成立相关小组,就宪法修正问题广泛交换意见。( )

其次是,在宪法三权体制下,总统职权行使应有的分际问题。一般而言,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被称为「双首长制」或「半总统制」,最近中研院政治学筹备处曾召开有关「半总统制」研讨会,世界各国的与会学者专家也到总统府来与我交换意见。有趣的是,他们研究这么多年,还是问我跟行政院长如何分工?这当然是全世界采行双首长制国家所共同面对的问题,而在就任初期,我也提出第一线与第二线的问题,受到许多讨论与批评。( )

依据双首长制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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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xzh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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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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