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doc2009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
深圳大学2009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试行)
一、实施目的为促进我校青年教师的成长,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充满活力的新进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特实施此计划。二、实施对象2008年1月1日以后承担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含理论课和实验、实训课),调入本校前无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40岁以下的在编专任青年教师。三、实施办法根据《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管理办法》,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培养提升计划的落实,施行“导师负责制”,聘请本单位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对新进教师进行一对一指导和培养。2009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采取申报立项、按项目资助、结项考核的方式进行。(一)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2009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立项和评审工作将于本学期展开。本项目侧重于培养和支持在课堂教学能力上有提升潜力的新进青年教师,通过本项目资助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的要求,成为知识积淀深厚、教师基本技能过硬,具有较强课堂驾驭能力的优秀教师。,其中导师为项目负责人。2. 项目类别
本项目均为一般项目。①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立项书》,向学院提交相关附件材料;②学院审核、评议后签署意见,将《立项书》(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和附件材料报送教务处;③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召开评审会,初步确定资助名单;④经公示征求意见后公布立项项目名单。(二)项目中期检查所有立项项目均须接受中期检查, 检查由学院组织,以项目组自查为主,自查后由项目负责人和青年教师共同填写《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中期检查表》,并及时将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进展情况、《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听课评议表》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文字材料报教务处备案。项目组应随时准备接受学校的抽查。(三),由项目负责人和青年教师共同填写《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结题书》。2. 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修情况、助教情况、教学工作情况(含教案录、教学效果(学生对教师的网上测评成绩和同行听课的反映)、参加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情况及个人总结。学院聘请至少三位教师组成院级考核小组,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进行验收。其主要程序为:①考核小组随堂听课一次,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给出评价意见;②举行考核答辩会。导师介绍培养过程,青年教师汇报培养体会与收获,考核小组专家提问,青年教师答辩;③考核小组经评议后确定考核成绩;④学院将考核意见报学校教务处。
校级考核小组,随机抽查青年教师上课情况(随堂听课),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给出评价意见;、学院考核意见及听课情况,给出最终考核成绩;、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成绩合格以上者准予结项。(四)对青年教师的要求在培养期内,青年教师应完成以下工作:、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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