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发现每次的盛会之前,会放一场烟花,但每一次的盛会之后,会有一场大火,奥运会之后的央视大楼,世博会之后的居民大楼,后者更为惨痛,现在媒体公布死亡人数是12人,但根据我在现场看到的一切,等到明天早上,或者消防人员进到了大楼之内搜索结束,将远远不止这个数字。有人说,在灾难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全力救灾,沉痛的悼念死者,不应该去追问和追究一些问题来添乱和说风凉话,这不合时宜。但你若不追问,这很快就变成不可抗力的天灾,然后官方顺势和谐媒体,最后变成他们给自己的庆功。在我们大大小小的灾难面前,这已成不变的定律。你不能因为永远得不到答案而迁怒那些提问的人。所以,你的问题是什么?
。2007年8月14日,上海消防部门在在建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大厦演习,成功扑灭400米高层火灾。据称,消防部门引进了40多辆德均高度已达200米,最大供水高度可达375米。但是,演习时能扑灭400米高层火灾,为何在实战中,面对不足100米的胶州路教师公寓就束手无策?金茂们一旦失火,怎么办?
风往哪个方向吹,草就要往哪个方向倒。年轻的时候,我也曾经以为自己是风。可是最后遍体鳞伤,我才知道我们原来都只是草。
城乡居民自由迁徙这事,千万别下指标,也别考核。
2012年年底前,成都将在全域范围内统一城乡户籍,实现迁徙自由。从此,农民可以自由进城,市民可以自由下乡。何去何从,完全依照公民的自由意愿,政府则一视同仁地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也没有“交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之类的附加条件,正所谓“无条件有保障”。
这实在是太棒了。但我还是要给成都提个醒:城乡居民自由迁徙这事,千万别下指标,也别考核,以防区县乡镇的干部,为了证明这项政策的“英明正确”,也为了自己的“政绩”,想方设法忽悠农民进城。
实际上,农民进城以后,并非没有问题和困难;而本次户改的目的,也不是要把农民都弄进城,市民都赶下乡。它的意义,是把一项原本属于公民的权利,即“迁徙的自由”,归还给公民。至于归还之后怎么用,是公民自己的事。他可以行使(进城或下乡),也可以放弃(不进城或不下乡),还可以这会儿放弃,下一回再行使。但不管公民怎么做,都不能强制。政府只要兑现“有保障无条件”的承诺,就是尽了自己的本分,做了该做的事情。
所以,新政策出台后,哪怕最后没有一个农民进城或市民下乡,这项改革也是成功的,也是“伟大的进步”。因为它体现了执政者对宪法、人权、公民权利和个体人格的尊重。尽管这种尊重,不过表现为“你爱住哪就住哪”(包括爱进城就进城、爱下乡就下乡、不想迁徙就不动)。但背后体现出来的精神,却是自由。
自由,是辛亥革命一百年来中国社会进步的主旋律。五四运动以后,我们告别“包办婚姻”,实现了“择偶的自由”;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又告别“统一分配”,实现了“择业的自由”。择偶和择业都自由,“择居的自由”就必然会提到议事日程。这是迟早都要做的事情,成都不过先行一步。但,莫道君行早,也别“风景这边独好”。事实上,通过实现择居自由,来兑现公民权利,解放的决不仅仅是农民,还将是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创造力和软实力。谓予不信,请拭目以待!
权利的归还必须彻底。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因此,我赞同成都的做法:农民进城落户后,仍可保留承包地和宅基地。虽然,这看起来似乎对市民“不太公平”。但问题是,你让农民带着后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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