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书政治部类编写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几点思考
范洪涛
提要:本文在论述志书政治部类编写的历史演变的基础上,指出政治部类编写中面临的问题:对政治体制改革记述未给予足够的重现;政治部类基本格局按党政群机构和部门进行对口分类记述存在一些问题;政治部类中的内容往往以机构职能分工作为分类归属的标准,与方志对客观事物以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为标准的划分原则有矛盾;在篇目结构安排中对有些具有双重或多重属性的事物记述显得较乱。对如何写好政治部类提出以下思考:设置政治体制改革专编从宏观上加强记述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编中要加强根据地方的地情特点而作出的创造性的决策决定,以推动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容记述;在中好全局性的政治活动;设专编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的记述;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从政治部类移至社会部类记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其属性归入文化教育部类。政治部类编写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修志中要加强宏观思维和综合思维;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背景下进行政治部类编写必须跳出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框框并加以必要的改革;三是加强修志者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要学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关键词:方志政治部类新形势编写
一政治部类编写的历史演变过程
旧志中政治部类记述内容比之经济、社会、人文部类内容相对较少。上海地区最早的南宋绍熙《云间志》中仅廨舍篇中可见到地方官县丞、主簿、县尉、监盐、监酒、造船场、市舶务监官、监税等官员的廨舍位置所在地,尚无官员名录及其政绩记述。又设镇戍篇记述控守海道。随着社会的发展,清代旧志中政治部类记述内容有所增加。康熙十二年(1673年)《嘉定县志》设职官卷详载历代知县、县丞、主簿等官员名录,但未记述其政绩。又设选举卷详载历代科举上榜的进士、举人、贡生等名录及担任的官职。清光绪八年(1882年)《重修宝山县志》仍设职官卷和选举卷详记历代地方官员和科举上榜名录、官职,但增加宦绩传,简略记述主要官员的政绩。清代旧志均设兵御、镇戍或兵防、武备记述军事活动。民国时期编纂的方志,政治部类内容又有新的发展。民国20年(1931年)《宝山县再续志》卷首增设党务记述同盟会、国民党在当地的发展史实及县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县党部各主要机构任职名录及其履历和各区党部、党分部委员名录及党员人数。民国26年(1937年)由黄炎培主纂的《川沙县志》在卷首增设大事年表,记述了重要地方官员任命和县重要机构变动内容。又增设议会志详记县、乡议事会的成立和活动情况。民述社会治安。但从总体上讲,旧志对政治部类内容的记述很不系统,很不全面,史实也很单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方志编修。据国家档案局在1960年的不完全统计,约有250多个县写出县志初稿,正式出版的有30部,其中县志14部,这些志书中政治部类内容有所加强,如1959年编纂的《清原县志》全志设6篇,第五篇为政治篇,记述了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群众工作等内容。但这时期不少志书出现以革命斗争史和社会改革替代政治篇的现象,如1959年编纂的《六安县志》全志6编中设革命史实篇,内容有太平天国运动、苏家埠教案、辛亥革命、“五四”运动至解放前夕人民革命斗争、解放后社会改革。其后, 1963年出版的《泗阳县志》全志6篇,第二篇为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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