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自查报告
篇一:XX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整改报告
XX年辉南县农业保险工作整改报告
市农保办:
按照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的紧急通知》(吉农保字[XX]3号)文件和市局4月10日下发的《关于做好XX年农业保险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县于XX年4月11到4月24日对全县农业保险工作进行了检查,同时接受了市农经局的抽查,现就检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检查目标
根据文件要求,我们确定了此次检查的目标是全面打击承保、理赔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农业保险理赔资金足额、及时兑付到受灾的参保农户手中,维护参保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切实将农业保险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1、检查镇、村单位和个人在投保和理赔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通过替保、虚保、冒保等行为套取或骗取理赔资金等行为。
2、检查农业保险理赔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兑付到参保农户手中,有无截留、挤占和变相挪用等问题。
二、检查时间
XX年4月11日至4月24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农业保险办公室具体实施。检查重点是乡(镇)和村社。检查范围要覆盖所辖的全部乡(镇),抽查的村要达到乡镇所辖村的半数以上,
每个村至少要抽查20户参保农户。重点检查投保在100亩以上的大户。检查可以采取查阅相关账簿凭证、核对资料,以及在村社张贴举报公告或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为保证工作不留死角,我们把此次检查的重点放在农户走访上,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以下情况:
1、虽然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多年,但是部分农户对农业保险仍不了解,部分村屯宣传仍不到位,即使有投保,因为理赔金额有限,导致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
2、由于农业保险是新生事物,要求农户充分认识需要一个过程。这就导致部分村干部为完成工作任务用村集体资金或个人资金垫保。
3、农业保险查勘面积大,灾害程度不一,损失程度难以界定,这就导致部分农户因为理赔不均等原因上访。
4、由于信息错误导致部分农业保险理赔款没及时发放到位。我县人保公司是第一年承保农业保险,由于经验不足,人员不专业等原因,导致农户,乡镇,保险公司在提供信息、核对信息、信息反馈等环节没有达到协调一致。截止到检查结束,全县还有42户农户没有收到保险理赔款。
五、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1、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宣传单,宣传车,利用媒体等方式进行。让农户充分了解农业保险,增强农户的参保意识,把农业保险这一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2、对于个别乡镇村干部垫保的,除了勒令其将所得理赔款退还保户外,同时移交我县检查机关处理。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垫保现象。从投保到理赔全程监督,核实个投保农户投保面积,杜绝大户投保,从源头上杜绝替保、垫保现象的发生。
3、加大查勘理赔力度,争取查勘到户,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农户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群众上访。
4、立即安排专人对因为信息错误而没有收到理赔款的42个农户进行信息核对,协助开户行将理赔款打入农户直补折。截止到5月30日全县所有理赔款已经足额发放到位。
辉南县农业保险办公室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篇二:XX年河南农险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2
河南XX年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专项治理
整顿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完整性、真实性为重点,综合采用公司自查自纠和监管检查督导相结合的手段,推动公司切实加强内部管控,着力解决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失真、档案资料缺失问题,夯实农业保险合规经营基础,遏制农业保险违规高发多发态势,推动农业保险健康规范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整顿规范市场与促进发展相结合
以整顿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通过专项治理整顿,提高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意识,筑牢合规经营底线,营造诚信规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坚持公司自查与监管检查相衔接
强化保险公司合规经营的主体责任,鼓励公司自查自纠、自我完善、自我规范。监管部门对公司自查整改情况开展全程督导和事后检查,对在自查整改中主动揭示存在问题、如实上报自查情况并有效开展整改的机构,将依法减轻或免于处理;对自查整改不认真、故意隐瞒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视情节依法严肃从重处理。
(三)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融合
一方面要立足当前、以点带面,以承保理赔档案完整性、
真实性核查为重点,推动保险公司农业保险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查调结合,摸清我省农业保险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加强农业保险监管提供政策依据。
(四)坚持一把手组织领导与全程参与相结合
各省公司应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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