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注意事项:
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必须是产权清晰,权利无限制(即无抵押和司法查封)。
一、委托人需提供的文件:
1、委托人为企事业单位的:
1) 房地产权证正本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资格证书
6) 上级主管或董事会同意拍卖房地产的批文或决议正本
7) 规定须评估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
1) 房地产权证正本
2) 权利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明
3) 共有人及满18周岁居住人同意拍卖房地产的声明正本
二、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合同内注明的主要事项:
1、委托期限
2、拍卖佣金
3、拍卖保留价
4、成交款支付方式
5、相关欠费及过户税费承担方式
三、结算方式
在完成与买受人的过户手续后,由本公司将扣除佣金后的款项支付给委托人。委托人在收到款项及佣金发票后,应出具收据给本公司。
签订拍卖合同
根据我国《拍卖法》的规定,签订拍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准备好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同意拍卖的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给拍卖人,以便在合同中写明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联系方法等,并且确认合同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准备好拍卖标的物的各种有效证件,如果是房产,需要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给拍卖人。
3、向拍卖人提供拍卖标的物的保留价。在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对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人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物。如果没有约定保留价,就没有上述权利。
4、确定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5、在拍卖成功后,约定标的物的移交时间和方式。如房地产项目,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合同中也要明确,同时要明确委托人、买受人和拍卖人各自的责任,使产权依法迁移。
6、约定佣金。按法律规定在拍卖成功后,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具体佣金数额,各方可以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约定拍卖未成交的佣金数额。如果各方未作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一、拍卖标的物的底价(保留价)
拍卖标的物的底价是拍卖价格的最低标准,如果应买人所出的最高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人员则不能拍定。为了避免应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恶意串通,压低拍卖价格,损害当事人利益,对于不动产以及价格不易确定或价值较高的动产,一般都应在拍卖前预先确定拍卖物的底价。
二、起拍价
专业拍卖机构拍卖师报出的第—口价,如有人应价而无人加价,拍卖师不落槌,则代表该项拍品的价位未到委托方确定的保留价,不能成交。现代网络平台,个人在具有相当资格和合法性网站双保下,拍卖人设定的起始价,通常是在第一个人应当价时,实际不是在起始价上加价,第二个参拍人才要加价。比如孔夫子旧书网等网站。
拍卖程序中有四种价格,评估价、参考价、保留价、起拍价。评估价是委托方定价的依据之一,参考价是拍卖人为竞买人提供的参考价,保留价是委托方确定的最低售价,起拍价是由拍卖人视标的情况确定的现场起叫价格。保留价应当保密,起拍价可当场宣布。起拍价可低于、等于、高于保留价。这些是拍卖中的专业操作方法,有拍卖法规范。
在有保留价的拍卖中往往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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