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2010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人(含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单考考生),招生简章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预计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为准。
学术型专业每个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一般为1—2人;硕士专业学位专业接收不超过5个。学术型专业都可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中除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不能接收推免生,其他专业学位都可接收推免生。
二、目录中专业名称前带“☆”者表示该专业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带“★”者表示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下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专业。
三、我校各专业不按导师招生,入学后再分专业方向,考生不必与导师联系。报考的具体事宜请与学院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老师联系。
四、报考条件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国内各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详见《云南大学关于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将于2009年10月中旬旬进行,初取名单将于10月中下旬进行公示,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页查询相关信息。
(二)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2008年7月31日以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请参看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一栏);同等学力考生通过初试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①”“②”即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名称。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1、2、4、5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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