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岛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登记名称:莱西市夏格庄镇中心小学
英文译名: Laixi Xiagezhuang Central Primary School
学校地址:莱西市夏格庄镇夏七村
第三条学校的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学制和办学规模
学校隶属于莱西市人民政府管理,由莱西市教育体育局主管,学校是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五年。学校面向学区范围内招生,招生对象为6-11岁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5个年级20个班级。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办学特色
办学宗旨: 给学生最美好的童年,给人生最坚实的起步
核心理念: 发展学生,成长教师,提升学校
发展定位:创一流校风,建一流队伍,造一流环境,争一流质量,育一流人才。
发展目标:打造现代化教师队伍,培育创新型建设人才,创建特色品牌学校。
办学特色: 翰墨乡贤,美润夏小
第五条学校校徽、校训、纪念日
校徽:
校训: 知识改变命运、习惯成就人生
校风: 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做人
教风: 厚德博学严谨和谐
学风: 乐学善思实践创新
纪念日: 、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少先队建队日、元旦。
第六条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制定、评价与监控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统筹三年发展规划制定、评价、监控等各项工作。制定规划应建立在对学校发展的整体思考上,着重对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目标、培养目标、办学特色、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本着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基础评价和发展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每学年初,学校部门负责人和全体教师根据三年发展规划的阶段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出部门及教师个人年度发展计划;学年末,按照学校统领,逐级评价的原则对三年发展规划的阶段性目标与达成标准的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在三年发展规划的阶段性目标与达成标准的实施与评价过程中,学校监控与评价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所属人员或部门的监督和评价情况反馈工作,采取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定时监督整改的程序,确保每年度的目标得到有效落实,取得最佳效果。
第七条校务公开的原则和形式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重大决策都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做到反复酝酿、多方听取意见,最终,由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再实行。
、评聘、评优、考勤、财务收支、物资采购、绩效工资发放等情况实行公开,让每一位教师知晓。
、午餐、招生、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实行公开、透明的原则,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师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校务公开的形式
,按规定内容定期实行报告制度。
,设置校务公开栏,对经常性事务定期公开,对阶段性事务及时公开。
3. 校务公开的其他形式:如校园网、黑板报、校报、家长会等。
。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大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第九条学校设有党支部、校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学校内部设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和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十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有下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办学自主权利: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学校财务实行校长负责审批制,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等,校长决定前需经校委会通过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有对校内教职工工资、奖金的合理分配权。
。积极实施“两全”和三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保证教育计划和新课程标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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