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阜阳市教育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阜阳市教育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2016年9月目录一、行政审批共1项 1(一)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的审批 .1二、行政处罚共6项 4(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4(二)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罚 6(三)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处罚 10(四)教育网站和网校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12(五)注销、撤销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资格 15(六)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 17三、行政征收共0项 20四、行政给付共0项 20五、行政奖励共0项 20六、行政强制共0项 20七、行政确认共6项 20(一)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20(二)公办、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的核准 22(三)除高等学历教育以外的其他民办学校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的确认 24(四)省级一类幼儿园认定(省级下放) 25(五)市级一类幼儿园认定 27(六)阜阳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及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 28八、行政裁决共0项 33九、行政规划共1项 33(一)编制全市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33十、其他权力共8项 35(一)民办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广告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备案 35(二)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年检 36(三)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的审核转报 38(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办学资质、专业、计划的审核转报 40(五)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审核转报、毕业证书审验 43(六)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和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 44(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审批事项的承办 46(八)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管理(省级下放) 47阜阳市教育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一、行政审批共1项(一)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的审批1、子项(1)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审批;(2)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分立、合并审批;(3)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变更举办者、名称、层次与类别审批;(4)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自行终止审批。2、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二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第十三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第十四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第十五条“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第五十八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

阜阳市教育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阳仔仔
  • 文件大小165 KB
  • 时间2019-01-07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