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文员岗位职责说明书
直接上级:人事行政主管
间接上级:副总经理
岗位(职务):劳资文员
职责范围:
、计件、奖惩等记录,按有关规定、标准,计算员工(非管理人员)的薪资。
、出勤情况的检查(其中每日进行至少2个小时的监控录像查核,查核员工有无违章、违纪或偷盗行为),如实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登记后通知相关人员领取;并如实向财务报账。
、打印发货单,并定期做好整理存档工作。
,开具付货收据。
。
。
。
。招聘
,按《工作质量处罚标准》及有关规定处理。
工作质量处罚标准
序号
工作事项
处罚标准
1
核算工资
没有按有关规定、标准,计算员工薪资,或常出差错,罚款10—30元/次。
2
监控查核
没有按有关规定查核监控录像或徇私舞弊,罚款10—30元/次。
3
采购报账
没有按有关规定做好采购的物资核对、记录报账工作,罚款10—30元/次。
4
打印发货单
没有按有关规定开具、打印发货单或出差错,罚款10—30元/次(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
展品维护
没有按要求对展品的定期更换及维护,罚款10—30元/次。
6
招聘档案的整理
没有按要求做好招聘档案的整理,罚款5—10元/次。,罚款5—
10元/次。
7
接待工作
没有按要求做好接待工作,罚款5—10元/次。
8
临时任务
没有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罚款5—10元/次。
9
1、不服从工作安排,违法乱纪,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的,给予辞退处理;
2、因为工作失职,连续2次出现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200元以上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当引咎辞职。
编制:许荣佳 2009-11-8 执行日期:2009-12-1 批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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