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法制节目观后感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不是一个漂渺的概念。它如此真实,无处不在,触手可及!财产纠纷,故意伤害,过失杀人,侵权,遭遇假货维权。XX年法制节目观后感长期以来,在我的父母家,TV1台《今日说法》节目的习惯。今年暑假的某一天我跟他们一起收看了一期讲述江西景德镇一个名叫婷婷的九岁小姑娘的遭遇的节目。从节目中,我们了解到这个小姑娘受到了她的亲生父亲(赌徒)及其继母(上位的小三)的虐待。对她来说,打骂,罚站,不给饭吃,这都是家常便饭。最令人发指的是孩子的小腿竟然会被她的亲爹打伤,并且任其溃烂。在小姑娘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孩子得到了治疗,大人也受到了谴责,而且女孩儿的父亲也保证说以后他们不会再如此对待这个孩子。原以为婷婷小姑娘从此以后会过上正常的生活,可是昨天在老朋友yang家吃过午饭后,TV1的法律节目中看见了该节目的“续集”。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啊!仅仅在回家6天后,受不了她的继母,那个心如蛇蝎的女人的折磨,小姑娘一次又一次地离家出走,而且再也不愿意回家。经过协商,由她的爹每个月支付400元人民币,民政部门每个月也补助320元,婷婷最终被寄养在她的大姑家。看着电视节目中婷婷的父亲面对镜头的笑脸,看着婷婷的继母面对镜头的嚣张,不得不说这个世界上不知道羞耻为何物的东西真是不少啊!听着婷婷的父亲辩解说他虐待孩子是“为了孩子好”,是为了“磨练孩子”,听着婷婷的继母说她残忍地打骂和体罚孩子只是想“吓唬”孩子,不得不说这个世界上披着一张人皮,但是却不是人的东西的想法真是让正常的人没法儿理解啊!由于各种原因,法律不能制裁这样的东西,而道德谴责对他们也毫无作用(没有任何良知,连脸都不要的东西哪儿会在乎这些?!),结果就是无辜的孩子只能是受害者。这是可怜的孩子的悲哀,也是这个社会的悲哀。愤怒之余,我们为小姑娘婷婷如今暂时过上了正常的生活而感安慰,可是我们更期望虐待孩子的现象能够早一天在我们的生活中彻底绝迹。看完福州电视台《法眼》电视节目,我很受教育。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也可能因为一念之差而将自己美好的未来毁于一旦。在法眼栏目中,那些青少年正是因为没能在关键时刻把握好自己,才让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节目中,有一段,对我震撼很大。在生活中,许多人就是因为赶那一秒钟,而丢失了性命。遵守交规,注意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哪怕是上学迟到,也不能闯红灯或者超速行驶。有一件事故,就是因为司机想在红灯之前过去,超速行驶,骑电动车的男生是因为赶时间,就闯了红灯。司机开得太快,没办法刹住车,就把人拦到了30米以外,男生当场死亡。据说,死亡的男孩才19岁,是想去赶生日会,而抢了那一秒种。所以,在行走路上,我们要按照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还有一些少年,因为追求时尚,好面子,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一位叫小洋的男孩,喜欢在同学面前逞能,就天天请客,到酒吧里玩,后来钱用完了,因为好面子,就去逞威风,抢劫。被判了两年劳动教养,他现在劳教所悔过自新,重新做人,教训非常深刻。最后,我向大家说一下身边的诱惑。在我们乌山小学周边有很多小摊卖烧烤、油炸食品,学生们一放学就去买。有的说,是因为饿了,想填点肚子。其实,这些油炸食品是有毒的。还有的学生接受朋友的邀请,去酒吧、网吧......乱消费,不慎误入歧途,毁了自己的一生。比如一个叫冰冰的女孩,因为接受了朋友的邀请到酒吧玩,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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