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DOC海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 以下内容节选自《海南大学关于人才引进标准与待遇的规定(试行)》(海大党办〔2015〕1号) ★ 人才引进标准 一、高层次人才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A类、B类、C类、D类和E类五个层次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一)A类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B类人才 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获得下列资助、奖项或科研成果之一,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才。 “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层次入选者。 “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入选者。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或第一通讯作者)在《自然》(Nature)主刊、《科学》(Science)或《细胞》(Cell)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三)C类人才 符合以下第1款或第2款条件者。 ,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才。 (1)中组部“万人计划”的领军人才层次入选者。 (2)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3)人社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5)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博士。 (1)中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H指数”(h-index)达到20以上。 (3)近五年的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两项条件或单项的数量达到要求的两倍以上: A、自然科学学科主持国家级项目3项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以上,不含子项目(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除外)和短期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 B、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Ⅰ类2篇、或Ⅱ类4篇、或Ⅲ类8篇,或Ⅳ类20篇。(学术论文分类见附录1说明,下同) (四)D类人才 近五年的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两项条件或单项的数量达到要求的两倍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博士。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不含子项目(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除外)和短期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或者自然科学学科所主持的省部级以上课题总经费达到12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所主持的省部级以上课题总经费达到40万元以上。 (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Ⅰ类1篇、或Ⅱ类2篇、或Ⅲ类4篇、或Ⅳ类10篇。 (五)E类人才 近五年的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一项条件,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博士。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不含子项目(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除外)和短期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或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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