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五里河村(城中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关联配套基础设施(中山街南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ZGK151106招标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11月目录第一卷 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7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18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19第三章评标办法 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5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26第五章预算编制说明 311、编制依据 31第六章图纸 33第三卷 3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5适用范围 36第四卷 3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8目录 4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1(一)投标函 4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3三、授权委托书 44四、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 45五、项目预算书 46六、施工组织设计 47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48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49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50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51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52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53七、项目管理机构 54(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5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55八、资格审查资料 56(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6(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8九、服务承诺书 59十、廉政承诺书 60十一、其他材料 61第一卷杞县五里河村(城中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关联配套基础设施(中山街南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杞县五里河村(城中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关联配套基础设施(中山街南段)建设项目已由杞发改城镇【2015】1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投资方为杞县豫东商贸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杞县五里河村(城中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关联配套基础设施(中山街南段)建设项目2、招标编号:BZGK1511063、投资总额:施工标段:投资金额700万元,监理标段:。4、建设地点:杞县中山街南段道路5、计划工期:70日历天6、工程质量:合格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8、项目规模:道路、排水、照明、交通,,路宽11米。9、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的施工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投标人携带: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经理或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1-28666651)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方可参与报名。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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