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加油加气站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 总则 -1-第二章 充电设施选址指引 -2-第三章 充电设施规模预测 -3-第四章 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4-第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 -6-第六章 乡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7-第七章 实施策略与政策建议 -7-第八章 附则 -9-总则充电设施建设的意义在石油供应日趋紧张、环保压力与日俱增的大环境下,我国近几年来一直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与之配套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也开始发展。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示范与推广,促进兰考绿色能源示范县、国家级生态县城等目标创建,践行绿色交通发展与新能源综合利用,加快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受兰考县规划管理局委托,特编制《兰考县加油加气站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规划依据1、法律和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3)其他现行的国家法律和法规等2、规范、规程和标准(1)电动汽车技术标准(2)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技术要求(3)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4)国家及兰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5)其他有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等3、文件和资料(1)《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3月)(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5)《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6号)(6)《兰考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7)《兰考县中心城区道路系统专项规划(2014-2030)》(8)《兰考县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4-2030)》(9)《兰考县中心城区电力专项规划(2015-2030)》(10)《兰考县中心城区地下空间专项规划(2015-2030)》(11)《兰考县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5-2030)》(12)各乡镇规划及政府报告(13)其他报告、文件和资料等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规划范围为兰考县行政辖区范围,简称全县,总面积1116平方公里。。规划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力国家电动汽车发展机遇,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电动汽车发展趋势,对县区规划期末电动汽车保有量进行科学预测。为充电设施提供科学合理的布局方案与建设指引,满足快充、慢充、电池更换等多方面服务要求,形成多层次现代高效充电网络。规划原则1、便于推广、充分示范的原则电动汽车产业处于发展初期,重点考虑充电站的示范效应,通过合理选址,推动社会公众对电动汽车及充电方式的理解和认识,按照电动公交车—公务车—出租车—私家车的先后层次推广实行。2、前瞻性、全局性的原则在进行布局规划时充分考虑未来电动汽车的发展需求,按照一车一桩的比例进行配置充电设施,规划适度超前。3、协调统筹、满足规划的原则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整合相关规划、实现资源共享,将布局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加油站以及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有机结合。4、可操作性、可实施性的原则结合各类停车设施、公交场站等进行优化布局,增加实施可行性,提高城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5、与充电需求分布一致的原则以电动汽车的电池性能和交通密度为基础来考虑充电设施服务半径,灵活布置充电桩,合理布局充电站。充电设施选址指引充电设施选址因素在选择充电站的地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城市规划: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地址要和城市的规划高度结合,要综合考虑城市的交通分布网络。电力网络规划:电力系统是电动汽车的充电站的建设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充电站主要是中低压供电系统,充电站的建立要充分结合城市的供电网络,要利用超前设计理念,尽量将充电站建设在用电量较低的地区,保证能够电量负荷平衡。并且要保证该地区的供电质量和供电的可靠性。从电动汽车用户的角度出发,充电站站址应选结合地段的适应性和地价成本等因素选择在充电需求比较集中和方便的场所。充电站选址方案充电站:(1)与市政、公交场站相结合:结合大中型变电站、公交场站、枢纽站、首末站、出租车场站等设置各类充电站。(2)与加油加气站相结合:形成油气电一体的加能站。充电桩选址方案(1)与政府集中办公场所或企业集聚区域结合:发展政府公务用车、企业商用车,设置相应的充电桩。(2)与居民居住区结合:可在小区内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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