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为加强幼儿园收费透明度,保证收退费工作顺利开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幼儿园收退费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范文篇一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范文篇二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取。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幼儿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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