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 王莽改制是新朝皇帝王莽为缓和西汉末年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而采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包括土地改革、币制改革、商业改革和官名县名改革,但王莽的改制不仅未能挽救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反而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终于导致了赤眉绿林为主的农民大起义,新朝遂告灭亡。 王莽字巨君,魏郡元城人(河北大名县东),祖籍龙山镇平陵城古址,西汉孝元皇后的侄儿,建立新朝。幼年时父亲王曼去世,很快其兄也去世。王氏家族是当时权倾朝野的外戚家族,王家先后有九人封侯,五人担任大司马,是西汉一代中最显贵的家族。族中之人多为将军列侯,生活侈靡,声色犬马,互相攀比。唯独王莽独守清净,生活简朴,为人谦恭。而且勤劳好学,师事沛郡陈参学习《礼经》。他服侍母亲及寡嫂,抚育兄长的遗子,行为严谨检点。对外结交贤士,对内侍奉诸位叔伯,十分周到。这个世家大族中的另类,几乎都成为了当时的道德楷模,很快便声名远播。 西汉末年王莽代汉称帝后在政治、经济制度上所进行的变动。西汉后期,土地兼并、奴婢和流民问题已成为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阶级矛盾不断激化,封建统治的危机日益加深。哀帝死后,平帝即位,王莽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于初始元年代汉称帝,改国号为新。为了缓和早已激化起来的阶级矛盾,摆脱政治危机,王莽宣布改制。他针对土地和奴婢问题,下令将全国土地改称“王田”,奴婢改称“私属”,“皆不得买卖”(《汉书·王莽传》),并且规定了重新分配土地的办法。一夫一妇授田100亩,一家男丁不满8口而占田超过一井(900亩)者,将多余的田地分给九族邻里乡党。没有土地者可按标准分给土地。又针对豪强富商囤积居奇和高利贷盘剥,下令实行“五均六管”。在首都长安和洛阳、临淄、邯郸、宛、成都等市设立五均官,负责管理市场、平抑物价和征收工商税。由国家向人民无息或低息贷款,官营盐、铁、酒、铸钱和征收山川税,借以控制和垄断工商业,增加税收。这些措施在实行过程中遭到地主阶级和商人的抵制和反对。尽管法令严禁买卖土地和奴婢,犯令者罪至死,但土地、奴婢的买卖照样进行。始建国四年,王莽不得不宣布买卖“王田”及庶人者,勿拘以法。负责推行五均六管的人员,大多是富商巨贾。他们与郡县官吏勾结,上下其手,牟取私利,不但没给人民带来好处,反而增加了许多不便和痛苦。王莽还屡次改变币制,铸造大钱、契刀、错刀等货币,名目既十分繁杂,换算比值又极不合理,结果造成社会经济的极大混乱,民犯铸钱,伍人相坐,没入官奴婢的以10万数。 面临着严重的社会危机。他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维持“新”朝的统治,王莽附会《周礼》,托古改制。始建国元年(公元9),针对当时的土地和奴婢问题,诏令宣布:天下的土地,一律改称王田;天下的奴婢,一律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男口不足8人而土地超过一井(900亩)的人家,把多出的土地分给九族、邻里、乡党。无田者按一夫百亩的制度受田。有敢违抗者,流放四夷。由于地主官僚的反对,四年,王莽不得不取消这一诏令,宣布王田皆可买卖;犯买卖奴婢罪者也不予处治。这一解决当时社会矛盾的尝试失败。王莽要推行的所谓“井田圣法”,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不仅没有解放奴婢,而且把占有奴婢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实质上是复古倒退的改革。 王莽改制的结果,不仅一般人民深受其害,贵族官僚、地主也在混乱中蒙受损失,引起社会
王莽改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