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2014年12月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一、“正文”-4增加四种介质的罐体主要设计参数GB12268编号名称类别和项别/次要危险性(注3-5)设计压力(MPa)(注3-6)腐蚀裕量(mm)(注3-7)单位容积充装量(t/m3)(注3-8)液面以下开口(注3-9)≥≥≤,1,1,2-四氟乙烷(制冷气体R134a)≥≥1≤(制冷气体R125)≥≥1≤(制冷气体R32)≥≥1≤-6修改为:“所列设计压力的数值,是按照介质50℃时饱和蒸气压(表压)。如果设计压力的确定存在除介质饱和蒸气压以外的影响因素时,,并且还应当符合引用标准的要求。”(3)修改为:“罐体的装卸口位置及其安全保护装置还应当符合引用标准的规定。”:“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移动式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按照铭牌和产品数据表规定的一种介质,逐台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媒介。办理使用登记的新移动式压力容器,其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实施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评定。”(5)修改为:“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且作出记录;”:“ 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2)在满足消防防火间距等规定的区域内使用,并且有专人操作;“(3)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年度检查“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其年度检查的专项要求见附件J。当年度进行定期检验的,可不再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使用安全状况分析,并且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等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不再单独进行年度检查。”(12)后增加:“(13)装设卸液泵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其定点卸液信息跟踪及反馈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运行应当正常。”:“ 改造为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改作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由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文件;“(2)由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制造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改造;“(3)改造后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应当满足安全使用要求;“(4)改造施工过程应当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5)注销原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重新办理使用登记;“(6)禁止使用期限到期后进行改造。”:“检验机构应当根据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制定检验方案。定期检验的方法以宏观检验、壁厚测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号修改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