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报告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要求,是新时期我党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根据市纪委要求,最近,我们深入全县乡镇、部门及部分企业,就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县委、政府,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了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功经验
(一)突出两大特点,形成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氛围。
从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10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有力抓手,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夯实任务,落实责任,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我县历届县委主要领导和纪委领导都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
县委还始终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以上县委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几届县委书记多次深入全县13个乡镇,部分厂矿、企业、学校、农村调研,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班子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几届县长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经常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纪委书记更是多次深入部门和乡镇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县委、县政府其他领导同志都能够认真按照上级“五个一”要求,坚持做到了全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各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党风廉政教育课;听一次所管单位领导的情况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突出的1—2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措施。并按照责任制的规定,分别带队对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追究力度,确保了责任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二是形成了合力。自1999年以来,我县每年都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个大项,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
”的原则,对每一个大项都明确了工作任务、负责领导、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通过坚持对各级领导和部门年年有任务,年年有分工,在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管线、牵头部门抓块、职能部门包项”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狠抓五个突破口,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保障机制。
1、抓教育,建立思想保障机制。一是把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开辟阵地,进行舆论引导。三是通过建立基层廉政文化宣传队等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浓厚氛围。
2、抓机构,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县、乡(镇)均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责任制落实的组织、协调、考核、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
3、抓体制,建立制度保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建立了四个配套制度:考核测评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奖惩制度。此外,还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述廉述职、民主评议、廉政档案等相关配套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4、抓监督,建立落实保障机制。按照责任分工,以汇报会、重点抽查和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狠抓薄弱环节的整改。同时,每年加强对四个配套制度的落实监督。
5、抓考核,建立责任保障机制。一是建立责任考核制度。实行“一把手”“一岗双责”的考核制度,单位领导不仅对本乡镇、本部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负总责,而且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同时,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建立上下级党政领导联系负责制度,将反腐倡廉工作逐级落实到基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建立考核办法。把责任制考核与经济发展指标考核和业务工作考核相结合、与领导班子考察相结合、与建立勤廉档案相结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评比,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在实际操作中,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建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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