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规划仓储用地规划导则(试行)重庆市规划局二〇〇八年一月关于发布《重庆市城乡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渝规发[2008]21号各处室、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区县建委(规划局),各规划设计单位:《重庆市城乡仓储用地规划导则(试行)》已经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并请将执行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市局总规处。重庆市规划局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前言为进一步推动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仓储用地规划导则》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照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规划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仓储用地的定义与分类;3、仓储用地选址与布局;4、仓储区卫生与安全防护标准;5、仓储区总平面布局;6、名词解释。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内容。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本导则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彭瑶玲、杨光辉、李乔目录1总则 12仓储用地的定义与分类 23仓储用地选址与布局 54仓储区卫生与安全防护标准 65仓储区总平面布局 186名词解释 18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20本导则用词说明 21附:补充说明与参考文献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重庆市的实际,制订本导则。,对于特殊性问题仍需进行个案研究。在重庆市辖区内从事仓储用地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应参照本导则。,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的规定。,必要时进行版本更新。(用地代码W),是指城乡中仓储企业的用于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用地代码W1),是指用于储存物理化学性能稳定的一般货物为主,技术设备比较简单的仓库的建设用地。(用地代码W2)(1)危险品仓库用地(用地代码W21),是指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2)特殊品仓库用地(用地代码W22),是指对交通、设备和用地有特殊要求的专用仓库用地,如粮食库和冷库等用地。(用地代码W3),是指露天堆放货物或集装箱的储物用地。,并应与区域内的交通系统有方便的联系。,同类仓库宜集中布置。、地下水位及地基承载力等要求,并具备生产、消防、生活所需的良好的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并考虑与居住、工业和其它功能区的相互影响。,应按存储物品的性质确定,并应设在村镇边缘、交通运输方便和有消防水源的地段。粮、棉、木材、油类、农药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与厂房、打谷场、居住建筑的距离应符合消防和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具有发展铁路和公路或水陆联运的可能性。以铁路运输为主的仓库应具备修建铁路专用线和提供车源的可能性;以水路运输为主的仓库应具备修建水运码头的可能性;以公路运输为主的仓库应靠近城乡公路干线,仓库的出入口应避免直通干线。,地面平坦的用地上,有一定坡度并利于排水,用地自然坡度宜小于15%。,地基承载力较高。不得选择在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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