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办法北京市银拓资信评估事务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办法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和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补充通知》(京价房字[1999]第487号)的精神,现制定本事务所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暂行办法。一、收费办法对建设项目收费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的方法,即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为计费依据,按估算投资额划分档次,在相对应区间用插入法,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次的收费额相加,再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计算出该建设项目的实际应收费额。二、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标准均划分为11档,以人民币为计算额度单位。(一)(含500万元)收费额为3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下同)收费率4‰;-‰;-‰;-‰;-‰;-‰;-‰;-‰;-‰;‰,最高不超过250万元。(二)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的收费标准,按上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三)(含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下同)‰;-‰;-‰;-‰;-‰;-‰;-‰;-‰;-‰;‰,最高不超过20万元。(四)(含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下同)收费率2‰;-‰;-‰;-‰;-‰;-‰;-‰;-‰;-‰;‰,最高不超过35万元。(五)评估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标准客户提供的评估依据是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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