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指导意见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教育局,开发区教文卫体局,保税区社发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津滨政办发〔2010〕15号)的有关精神,加强我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以下简称“三防”)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三防”建设校园安全问题是关系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大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创建和谐社会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关键是狠抓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扎实构建“三防合一”的校园安全保卫体系。学校是校园安全“三防”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落实“三防”建设专项资金。二、明确“三防”建设内容(一)人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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