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近年来,高校招生考试在管理和改革上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显著进展。为进一步适应以普通高中新课程逐步推广为重要标志的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对培养各类创新人才的迫切需要,进一步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殷切期待,现就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实施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改革的主要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中学综合评价的统筹,推进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二、改革的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各地要加快建设在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进一步深化统一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考试内容要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科目,相关科目一般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也可以根据本省实际设置其他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由国家制订的新课程《考试大纲》规定。是否增加选考内容以及选考内容比重等,由各省根据本省高中课程改革实际及各考试科目的特点确定。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天。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要在高考成绩基础上逐步增加对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的考察。一些大学要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在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方面,进一步探索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办法;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条件成熟的省市要进一步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可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相结合作为录取依据;各地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和推广在统一考试录取中实行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公开征集志愿等录取方式,降低填报志愿的风险,增加考生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三、改革的实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实施高考改革。各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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