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报告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报告一篇 1月20日,资阳市对XX年度市委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一报告两评议”。市委书记周喜安代表市委常委会作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报告,参会人员对XX年度市委选人用人工作和新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省委组织部派员到会指导。会议指出,XX年,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自觉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从严培养选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作为关系资阳发展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着力建设一支忠诚、正派、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推动资阳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干部人才保障,着力推动形成讲规矩、重实干、守清廉的良好风气。一是紧扣改革发展大局选配班子,突出加强领导班子政治素养和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3个专题学习研讨和思想政治建设专题学习,注重对各级各部门班子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软弱班子及时调整,推行结构模型管理,全覆盖建立县级领导班子结构模型,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全力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坚强领导班子。二是严格标准程序从严选人用人,把《干部任用条例》、省委“1+5”文件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坚持讲程序、讲规矩、讲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省委“三重”导向原则,突出担当干事,鲜明用人导向,建立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规范选任流程,严防带病提拔,强化选任监督,着力培养选拔事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干部。三是着眼未来事业发展需求培育干部,围绕解决年轻干部总量不大、专业化干部储备不足等问题,针对性地加强梯次培养和立体化的培训历练,强化干部人才战略储备,注重干部实践历练。四是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干部,突出从严管党治吏,坚持对干部既从严要求又关心爱护,坚持日常监管“全覆盖”,整治不正之风“零容忍”,强化关爱激励“添活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资阳军分区司令员,退出市级领导班子未退休的厅级领导,正厅级退休老领导,市纪委常委,雁江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各部委、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报告二篇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的新要求。吉林省委从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出发,结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在9个试点县市中对这一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运用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更好地服务于选人用人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修订和完善。一、当前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当前运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一)提名推荐。在全委会委员中提名推荐拟考察人选。在提名推荐方式上主要有两种:一是不提供参考人选的“海推”。组织部门公布空缺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由委员自行推荐自己满意的的人选;二是提供参考人选的“差额推荐”。组织部门综合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推荐的基本情况,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需要,经书记审核提出3-5名参考人选,供委员们进行推荐。委员也可以在提供的参考人选之外,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名推荐其他人选。在提名推荐对象上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针对党、政正职的提名推荐;二是在大规模调整干部时提名推荐,如换届时的推荐;三是所有干部调整均在全委会上进行提名推荐。(二)讨论决定。人员任免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在讨论决定的任免对象上有两种:一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正职的任免在全委会上表决,其他人员则在党委常委会上表决;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会上表决。提供给全委会表决的人选来源上有两种:一是经书记碰头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二是经常委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全委会的表决方式也有两种:一是差额票决;二是等额票决。(三)评议监督。在全委会上对选人用人的政策运用情况和对被调整干部的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和评议。在测评的时机上有两种方式:一是定期测评。利用年度干部工作汇报,对一年来所有调整的干部进行测评,对所适用的干部政策运用情况进行评议;二是适时测评。具体就某次干部调整的具体做法进行评议和在一定时期内对所调整的干部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二、当前开展此项工作应引起重点关注的问题从当前全委会在干部工作中实际运行效果上看,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在活动组织上,存在事前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提名推荐工作中,一是对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介绍、推介不足,推荐人对提名参考人选不熟悉、不了解,无法推荐;二是没有向推荐人准备所有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选名单,不能让推荐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排序没有作出相应的说明,容易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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