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解读/jianhu/showinfo/?infoid=0aa8dbf9-5ba2-4356-ac1c-8d0f459f3102&categoryNum=003001009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特地刊发“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解读”,介绍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背景、主要内容、政策变迁、税款计算,帮助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个人所得税法。 1、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背景和必要性? 答: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施行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采用分类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薪所得税率级次过多,低档税率的级距较短,难以充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偏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较为突出。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要求,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做相应修改。 2、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答:这次的修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常说的起征点,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二是调整了工薪所得的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三是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四是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 3、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意义? 答:个人所得税法通过这四个方面的修改,大幅度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纳税负担,适当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收负担,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据统计,这次税改,月收入38600元成为临界点,收入在临界点以下的纳税人,税款不同程度的减少(最高减少税款480元),收入在临界点以上的纳税人,税款不同程度的增加(最高增加税款1195元),更好地体现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 4、此次修改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从国际上看,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一般是参考一定时期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情况来确定,并随着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的变化而适时动态调整。我国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主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测算依据。据统计,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平均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为2384元。新个人所得税法把费用减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月,既考虑了当前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纳税人纳税负担将普遍大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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