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二法律教育第四单元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人(七年级下册)?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如果没有行为的规则,人们各行其是,社会就会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考点拓展:规则与自由的关系是什么?(1)纪律、法律等规则制约着人们的行为,也保障着人们的权利和自由。(2)只有内心甘愿接受规则的约束,我们的心灵才会获得真正的自由。反之,无视规则、违背规则,我们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法律的作用有哪些)(1)法律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2)法律通过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3)法律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有效准绳。?①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②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它分为哪三类?(1)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2)它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其中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考点拓展: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1)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小错与大错、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经常犯小错,有不良行为,又不及时改正,就极有可能一步步地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2)社会是复杂的,我们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积极抵制不良心理和行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3)青少年要增强法律观念,青少年要克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错误思想,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以便使自己健康成长。?它有哪三个基本特征?①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②它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第二,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第三,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的种类有哪些?(1)刑罚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2)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犯罪是对人类文明的挑战,是侵害社会健康肌体的毒瘤,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误区警示:未成年人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处罚。点拨:(1)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虽然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但其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严重危害社会和违反刑法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不要心存侥幸。?(1)我们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2)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积极抵制不良心理和行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3)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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