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与变更用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第七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八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九章附则附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证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地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公司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依法向客户供应电能。第三条客户与本公司建立供用电法律关系后,应共同遵守本细则的规定。第二章供电方式第四条本公司对各类客户实施供电到户、按户装表的原则。1. 对“户”的定义作如下规定:(1)居民客户①多层、高层内的住宅:以套为单位,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②新、老式里弄,老式公寓、别墅、农村住宅: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或土地使用证为单位,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具有独立的户籍,其主生活区有固定的隔墙明确分开,相互间无直接通过的出入口时,可分别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③简屋地区当供电到户有困难时,以毗邻的五户左右作为用电户的一户。(2)非居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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