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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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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如何与试用期内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若解除劳动合同,除可依据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均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外,还可以依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 第一,试用期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超过法定标准的试用期,在超过法定标准的试用期外,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的说明: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通知劳动者,否则,用人单位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不具有对劳动者法律效力。第三,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对是否合格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二是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做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用人单位只有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下,才能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少上述一个或数个条件,用人单位则不能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案例 XX年1月1日,贺先生应聘至上海某工具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技术工一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XX年2月29日试用期的最后一天,人事主管与生产主管对贺先生进行考核,考核发现,贺先生生产的产品合格率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于是,公司决定以贺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贺先生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将决定与贺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了公司工会,工会予以准许。同年3月3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与贺先生,其中载明:由于贺先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决定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其后,贺先生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庭审中,贺先生诉称,试用期间公司从未对他的工作提出意见,且XX年3月3日试用期已经履行完毕,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辩称,XX年2月28日试用期最后一天,贺先生未能通过工作考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公司在试用期间对贺先生考核,并证明贺先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公司提供“考核结论单”,上面载明了对贺先生从事工作的考核指标,且有生产主管和人事主管签字。但贺先生对该“考核结论单”不认可,称从来没有见过,是公司事后补做的。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贺先生的主张,理由为公司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贺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公司在试用期后即XX年3月3日与贺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已超过试用期,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裁决后,公司未再起诉至法院。「律师解析」试用期定性用工实践中,可能有些人认为,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相互考察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均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一个错误认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须遵循解除预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须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有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公司在试用期结束后,能否仍能以劳动者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公司有无充足、有效的证据证明贺先生不符合录用条件。关于第一个问题——公司在试用期结束后,能否仍能以劳动者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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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