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提要:体检复查未通过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在取得体检结果后,须在两周内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再保留精品保洁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第二章学生住、退宿须知第五条凡本校住宿学生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住宿。宿管中心根据宿舍资源情况安排学生到指定的公寓(宿舍)楼、寝室、床位住宿,并统一制作床卡。第六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公寓(宿舍),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第七条按学校规定,学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公寓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如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需办理相关手续。第八条体检复查未通过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在取得体检结果后,须在两周内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再保留;学生复学,须在开学前一个月与宿管中心联系、登记,以便安排住宿。第九条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而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予保留。学生复学须在开学前向宿管中心申请住宿床位。第十条对因毕业、校外实习、外出住宿、退学及其它原因须离校者,应及时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在3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按时离校。否则,因宿舍清扫、维修或宿舍另作它用等原因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其本人负责。第十一条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但在规定办理的最后期限没有办理的,将视为自行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其本人负责。第十二条对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一般不再恢复其校内住宿资格,如有特殊原因,可向宿管中心提出申请,宿管中心根据宿舍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住宿。第十三条转专业的学生在住宿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调整宿舍和床位,但需凭有关证明到宿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其住宿床位由宿管中心妥善安排。第十四条宿管中心根据学校基建、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170486494
  • 文件大小24 KB
  • 时间2019-02-17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