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创计划 XX年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名额分配方案-1- 宁波国家高新区 XX年“高新创业精英”计划公告为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打造宁波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加快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决定实施XX年“高新创业精英”(转载于:写论文网:北京市高创计划)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突破核心技术、引领区域产业发展的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命健康、先进制造技术、文化创意等方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二、申报类型分为创业团队和创业个人两种类型。三、申报条件创业团队年1月1日以后在我区创办企业或意向来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 ,年龄不超过53周岁。在国内外知名企业中担任过3年以上中高层管理职务或有2年以上创业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业务和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且技术成果达到或国内领先,其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都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拥有项目合作或与创业有关联度的工作经历; ,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AB类项目不少于500万元、CD类项目不少于受资助资金的2倍;团队带头人须为团队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其中AB类项目带头人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CD类项目带头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持股比例须超过50%;团队创办的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有效存续期内不搬离我区。创业个人年1月1日以后在我区创办企业或意向来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年龄不超过53周岁。一般应有独立创业经历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且技术成果达到,其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申请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本人投入企业的货币出资在50万元以上;创办的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有效存续期内不搬离我区。四、申报程序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年1月20日止。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通过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下载申报表,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提供附件材料,一并报送给联系的部门或单位。初审。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复核。由区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知识产权查证。委托相关机构对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才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真实性查证。书面评审。区人社局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书面评审。答辩评审。区人社局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答辩评审。尽职调查。委托风投机构对专家推荐的人才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公示发文。对拟入闱项目在我区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入选名单。五、支持政策对入选且落户的创业团队按ABCD四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资助,对入选且落户的创业个人给予50万元的资助。对入选且落户的“高新创业精英”计划项目,3年内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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