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涉税审核要点“营改增”项目各类合同签订及审查指南项目部各类合同主要包括,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通用要求: 1、主体身份。纳税人合法身份,确认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确认发票开具类型,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认定文件;供应商信息: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开户行及账户等;相关证件可作为合同附件。不得与个人签订合同或向个人支付款项。 2、价税分离。明确合同总价含增值税,其中,不含税价款多少,税率多少,增值税额多少。 3、款项支付。明确款项支付在收到合同约定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后,几日内支付。同时,合同中须明确委托办理结算和支付的人员。 4、发票信息。为避免开票信息有误造成无法认证和抵扣,合同须明确发票信息,如发票类型、发票抬头、开票金额、货物或劳务名称、货物或劳务商品编码、发票商品计价单位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委托支付、收款或交付。实践中常存在委托第三方支付、收款或交付货物的行为,应提交相应委托协议以及相关依据证明,避免“四流”不一致造成无法抵扣进项税或其他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的风险。尽量不采用该方式。 6、法律责任。每次开具发票前可先出具专门的发票信息函,合同约定“若因分包商或供应商发票开具错误,造成发票无法认证和抵扣的,由其承担全部损失,并赔偿相应损失,并可要求重新开具发票”;另外约定,分包商或供应商等有虚开、伪造或非法买卖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特别要求: 1、专业分包要确保其合法性,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且甲方同意分包,以免被认定违法转包或分包合同无效而导致进项税无法抵扣。 2、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签订,其他合同应约定争议管辖法院在我方所在地法院。 3、材料采购员、签收人员等相关人员应签订相应的岗位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和相关法律责任。 4、合同按本指南签订,原件报公司备案。 5、合同签订时有疑问可联系公司法务部陈硕“营改增”后必须掌握的几个合同审查要点经国务院批准,自XX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对企业带来的并不仅仅是税率的简单变化,它对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涉税管理、客户管理、合同管理、现金流管理等方面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企业应积极利用营改增这一契机,通过改善和优化自身的内部管理体系来最大程度地利用营改增所带来的机遇,并降低潜在的风险。合同管理是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承担及税款交纳。本文主要介绍营改增后企业合同管理中需要关注的几个要点问题。一、合同签订时应当审查对方的纳税资格,并在合同中完善当事人名称和相关信息 1、“营改增”之后,原来的服务提供方从营业税纳税人,可能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服务提供方的增值税作为进项可以被服务接受方用以抵扣。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评定报价的合理性,从而有利于节约成本、降低税负,达到合理控税,降本增效的目的。 2、合同双方名称的规范性要求要高于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体系。在原有的营业税体系下,虽然也有发票开具的规范性要求,但相对而言,增值税体系下对服务提供方开具发票将更为严格。在原有体系下并不需要特别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信息,但现在服务接受方需要把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主动提供给服务提供方,用于服务提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合同中应当明确价格、增值税额及价外费用等 1、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款包含在商品或价格之内,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格和税金是分离的,这一点与营业税完全不同。增值税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不仅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而且对企业收入和费用的影响是也很大的,如果不做特别约定,营业税一般由服务的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承担。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2、增值税税率相对于营业税税率较高,如果不能向上下游相对方转嫁税负,服务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税负将明显上升。因此,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鉴于采购过程中,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务,有必要在合同约定价外费用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三、合同中对不同税率的服务内容应当分项核算营改增之后,同一家企业可能提供多种税率的服务,甚至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多种税率项目的情况也会经常发生。对兼营的不同业务,此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同税率项目的金额,明确地根据交易行为描述具体的服务内容,并进行分项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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