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五节幼儿个性的初步形成和社会性发展
主讲:张丽群
第六章幼儿心理的发展
第五节幼儿幼儿个性的初步形成和社会性发展
三、侵犯行为和亲社会行为
(一)侵犯行为
侵犯行为:又称攻击行为,是针对他人的敌视、伤害或破坏性行为。可以是身体的侵犯、言语的攻击也可以是对别人权利的侵犯。
其他观点:
“以伤害另一生命机体为目的的一种反应”---多拉德
“蓄意损害别人(身体或言语)或破坏财产的行为,”---希尔加德
“对人与事物带来有害结果的行为”---刘金花
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属于攻击行为,不仅要看它的结果,更要看它的意向和动机。有伤害他人或事的动机,又对他人或事带来有害后果的行为,就是攻击行为。而仅有伤害他人的后果并无伤害动机的行为,不应该是攻击行为。但是,具有伤害动机,却没有达到目的的行为,也应该视为攻击行为。
例:一儿童向妈妈要巧克力吃,妈妈不给,结果儿童打了妈妈一下。
这一巴掌虽然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但行为本身具有伤害别人的动机,应属于攻击行为。
如果仅有伤害动机,如敌视态度、不满情绪、而没有外部行为表现,如动手或动口,只是在心里咒骂,不成为攻击行为。
综上所述:攻击性行为是一种以伤害他人或事物,获取某种物体为目的,并形成外部伤害的一种社会性行为。
分类
敌意性攻击行为:
以伤害他人,使别人痛苦为目的。
如报复、支配
工具性攻击行为:
以实现某种目的,以行为作为手段。
如抢夺、恐吓等
1岁左右工具性攻击
2岁左右出现明显的冲突、
如打、推、唆、扔等
4岁时最多,之后减少,但敌意性攻击行为略有减少。
随着其语言的发展,学前儿童从中班开始增加语言攻击,当双方发生矛盾时,其中一方出口辱骂对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攻击性言语在人际冲突中会表现的越来越多,而身体动作的攻击则会逐渐减少。
---本能论
(侵犯是人的本能行为)
美国,耶拿大学,多拉德---“挫折---侵犯”
( 认为侵犯永远是挫折的后果,是由个体遭受挫折引起的。)
美国,哈佛大学,班杜拉---学习
(通过个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通过观察、模仿他人的行为而获得。)
道奇的信息加工理论
社会线索 1编译过程:感知社会线索搜索线索
集中(注意线索)
2解释过程:整合记忆贮存目标与新材料
寻求解释把材料与规划相匹配
3寻求反应过程:寻求反应概括潜在反应
4决定反应过程:估计潜在后果评价潜在反
应适当性决定最佳反应
5编码过程:搜索全套反应发出反应
按照社会信息加工理论的解释,攻击性强的儿童与他们记忆中贮存的“同伴对我有敌意”的观念有关。他们往往会把不明情况的伤害归结为对方的敌意,于是他们的行为便会表现出攻击性。攻击行为又会激起别人的反击,而反击又强化了儿童记忆中的“同伴对我有敌意”的观念,于是便再次选择攻击的反应方式,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控制和减少的方法:
树立正面榜样;
不接触或少接触具有攻击行为的范例;
强化儿童积极的社会行为;
消除或避免引起攻击行为的环境因素;
加强移情能力和社会认知技能的训练。
(二)亲社会行为
对他人或社会有利的行为及趋向。又称:向社会行为、亲善行为。
如:同情、关心、分享、合作、谦让、帮助、抚慰、援助、捐献。
许多儿童会对同伴的悲伤表示同情和怜悯,但并不是非常愿意做出自我牺牲,如分享一份食物或者玩具,只有当成人教育孩子要考虑别人的感受,或者有一个同伴主动要求甚至强迫他们做出分享行为,比如说:“你不给我,我们就再也不是好朋友了”分享行为才可能发生。
2---3岁的孩子对自己在游戏中表现出的友善行为表示满足。
4---6岁的孩子更多的表现出真实的助人
行为而很少假扮助人角色。
王美芳庞国维1997观察发现
%指向同伴;
学前儿童的亲社会行为主要发生在自由活动时间;
学前儿童指向的同伴的亲社会行为中,既有指向同性的,又有指向异性的,其比例随年龄的增长而变化:在幼儿园小班,不存在差异;而在中班和大班,儿童的亲社会行为指向同性伙伴的人次明显多于指向异型伙伴的人次。
(原因试析:小班并不严格的根据性别来选择交往对象,因此他们交往对象的选择不存在明显的差异,而从中班起,儿童的性别认知已相当稳定,他们开始更多的选择同性别的交往对象,因此,亲社会行为对象的指向性也具有这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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