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书申请人:某某某,男,出生,身份证号:,住。被申请人:湖北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仲裁请求: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7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2267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720元共计87187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合同双倍工资25300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经济补偿金5750元、年终奖金1500元。事实及理由:2013年4月19日,申请人受聘被申请人公司从事冲压工作,双方未订书面合同(直到事发后被申请人才与我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月平均工资2300元。2014年7月4日,申请人在工作时间在工作中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经过26天治疗后,申请人出院。2015年4月1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2015年4月19日至4月29日申请人再次住院取出钢板。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仅支付申请人住院医疗费15500元、取钢板费用5000元,未予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协商具体赔偿事宜,被申请人以赔偿要求过高、公司为职工缴纳团体意外伤害险了保险金尚未支付为由一拖再拖,申请人至今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此致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2015年7月10日附件:1、《赔偿明细》一份;2、2014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份;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的意见>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82条赔偿明细项目计算依据合计(元)法律依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00元×9月20700《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8720元÷12月×10月32267《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的意见》第4条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720元÷12月×12月38720同上第5条未签订书面合同双倍赔偿2300元×11月2530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经济补偿金、年终奖金2300元×+1500元725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总计124237元注:1、2300元为申请人月平均工资;2、38720元为湖北省2014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1500元为申请人年终奖金。《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014年度)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共同发布2014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新标准将自2014年5月1日开始执行。序 号赔 偿 项 目标 准(元)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2290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8867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15750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6280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387204全社会分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农、林、牧、渔业23693采矿业36091制造业3575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3693建筑业3876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45470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1791批发和零售业30599住宿和餐饮业26282金融业73564房地产业3914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451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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