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第四届计算机技能竞赛指南二、“网络安全管理”竞赛指南1比赛规程(一)竞赛项目名称“网络安全管理”(二)竞赛目的通过此项目竞赛,检验参赛选手的网络安全系统部署能力、网络设备配置、管理与维护能力,引导高职院校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方向,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培养可持续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三),参赛选手必须具有天津市高职高专正式学籍,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参加。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与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讨论与赛题相关的任何信息。决赛以现场竞赛的方式进行,竞赛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6:00,共480分钟(竞赛中途选手可根据需要自选决定休息时间)。竞赛采用个人竞赛方式,每个参赛院校可推荐3名选手参赛。竞赛地点:、路由器、三层交换机、二层交换机和防火墙等设备,按照比赛要求,完成中型网络系统安全的设计、构建、安装和调试、局域网安全管理与运行维护、技术文档的编写。,对网络进行相应配置,网络需要实现以下功能:Ø 交换机及路由器基本配置;Ø 交换机VLAN技术;Ø 端口安全;Ø 链路聚合;Ø 路由技术;Ø 路由备份技术;Ø 网络地址转换;Ø VPN技术;网络安全访问;防火墙技术在虚拟机中安装Windows和Linux操作系统,并按比赛要求进行相应设置。参赛选手要能够熟练使用VMwareServer。在服务器中实现以下功能:Ø 对Windows2003和Linux操作系统进行系统配置;Ø FTP服务;Ø 电子邮件服务;Ø DHCP服务;DNS服务;Samba服务SSH路由及远程访问;代理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域控制器及相应配置;软件防火墙;服务器安全配置操作系统的安全配置IDS网络设备的安全配置安全加密与蜜罐注意:选手需自带双绞线制作工具。(四)竞赛规则1、比赛设备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各参赛选手可以根据竞赛需要选择使用现场提供的设备、工具等,以及规定的自带工具。2、参赛选手参加竞赛,由抽签确定参赛选手的比赛场地的座位号。3、本次竞赛各项目均采用个人竞赛。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参赛的各高职院校分别组织,并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决赛。决赛由组委会统一组织。4、决赛2009年12月26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竞赛时间为8小时,连续进行,竞赛过程中,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5、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工位的计算机规定文件夹内存储比赛文档。比赛期间不得使用任何大赛规定之外的移动存储设备。,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7、若参赛队欲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8、参赛队须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9、比赛结束,参赛队须完成现场清理并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五)竞赛场地与设施1、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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