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托养服务个人总结上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总结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XX年7月一、总体概况上海现有万余名18岁以上的成年智障人士面临认知退化、缺乏照料、社会融合等困难;万余名重残无业人员及其家庭也存在迫切的养护服务需求。为减轻这部分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切实提供助残服务,上海市政府分别于XX年、XX年、XX年将?组织1万名智障人士参与培训,康复,简易劳动,提高其日常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阳光之家?建设、?为3500名重残无业人员提供养护服务?、?完善全市240所‘阳光之家’建设,包括建立5O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阳光工场’?三个项目列为当年的市府实事项目之一,并于XX年启动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上海已建立了包括机构养护、日间照料、居家养护等服务的伤害残疾人养护服务体系。截至XX年1月,全市共建立?阳光之家?241所,学员12153名,其中?阳光之家?学员10711名,?阳光工场?学员1442 名,为学员提供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1125名。全市约定养护机构192家,为6720名中、重度残疾人提供机构养护服务,其中智力残疾2699名,精神残疾1977名,肢体残疾1384名,视力残疾409名,听语残疾180名,多重残疾15名。全市建立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机构155家。截至XX年6月,全市共为9274名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居家养护服务。二、具体做法政府出资,重点补贴市残联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及享受托养服务的困难残疾人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补贴,如:对于在新建床位在100张以上、有示范作用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所建立的残疾人养护基地,按每张床位一次性投入建设补贴经费5000元。购买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现有空余床位,就近就便地为残疾人提供养护服务,按每年每床给予500元标准补贴。对于接受机构养护服务的符合条件的重残无业人员,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经费补贴。对于接受居家养护服务的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经费补贴。对于在?阳光工场?非正规就业组织参加技能培训的无保障智障人士,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转载于:写论文网:残疾人托养服务个人总结)的交通午餐费补贴。拓宽思路,丰富服务内容残疾人机构养护服务,通过依托养护基地、社区养老机构等专门养护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残无业人员提供养护服务。精神残疾人日间康复照料,通过各街道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机构对病情稳定、经评估后经注册的精神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心理疏导、娱乐康复,简单劳动、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服务。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派有爱心的服务人员每天上门1小时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料理家务和生活护理等居家养护服务。?阳光之家?服务内容涵盖居家自理、生活常识、社会交往、运动康复、劳动技能等方面,通过小班化、个性化的培训课程,对智障人士进行针对性培训。依托信息管理,强化服务手段通过开展入户需求调查,全面了解本市万余名重残无业人员及精神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养护和日间照料需求等信息,建立了机构养护、日间照料、居家养护服务的基本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依托?阳光之家?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市—区县—街镇?三级管理信息平台,为?阳光之家?人员管理、日常考勤等提供技术含量较高的现代化服务,强化服务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效果。加强合作,寻求理论支持通过与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专业院校和社会科研机构结成长期课题研究合作伙伴关系,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了残疾人养护托养机构尤其是?阳光之家?的科研工作,撰写了《上海市智障人士社区融合对策研究报告书》、《智障人士社会融合的理论与实践——上海市?智障人士阳光行动?报告》、《?阳光之家?、?阳光工场?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报告》等具有一定科研价值的报告和书籍,为我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家长、志愿者联动,形成社会支持体系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广大残疾人亲友、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事业单位的普遍支持。比如?阳光之家?通过家长联系手册、家?校?联系制度、定期家长会制度,充分调动学员亲友的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阳光之家?日常活动中。建立了一支包括学生、退休医生教师、干部职工和社会爱心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志愿者队伍,通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托养机构捐款捐物,体现了良好的公民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供意外伤害保障,解决机构和家属后顾之忧为降低残疾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家庭负担,市残联为?阳光之家?、?阳光工场?学员,入住约定机构、享受残疾人养护服务补贴政策的残疾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一定程度上解除了托养机构的顾虑,为托养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安全保障。三、工作体会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着力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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