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方法更简单龙集九年制何家欣数学课上,老师让大家思考这样一道题:一辆汽车从甲地行往乙地,3小时行了165千米,正好行了全程的,照这样的速度,行完全程一共要多少小时?读完题目,只见有的同学冥思苦想,有的同学在草稿本上画画写写,有的同学互相小声讨论……不一会儿,同学们陆续举起了手,老师首先请组长陈小倩发言,只见她胸有成竹地说:“根据条件可以先求全程的路程:165÷=385(千米),再求每小时行的路程:165÷3=55(千米),最后用385÷55=7(小时)。”老师听后连连点头,肯定了她的说法。数学委员房晓知不甘示弱,紧随其后说:“可以先求全程的路程:165÷=385(千米),再求每小时行全程的几分之几:÷3=,最后用385÷(385×)=7(小时)”。老师朝她会心的笑了。“我还有一种方法。”我举手说,“根据题意可以直接用3÷=7(小时),因为这辆车3小时行了全程的,也就是已行的路程用了3小时,这个时间是全程时间的,以全程时间为单位“1”,所以直接用3÷=7(小时)。”我一口气说出了算式和理由,刚说完,却听见同桌在嘀咕:“还有一个条件没用呢?”这时老师反问大家:“这种方法对不对,简不简单?”大家议论纷纷,最后一致赞叹:还有一个条件没用反而更简单!看到老师和同学那赞许的目光,我倍感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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