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乡市梧桐街道、振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现将梧桐街道(含振东新区,下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户籍或房产属梧桐街道社区(不包括百乐社区、同庆社区,包括城南村、庆丰村、逾桥村和江南春城)的新生报名安排::具有梧桐街道社区“两证”或“一证”的小学和初中新生,其中小学新生系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地点:时间:5月14日、5月21日地点:小学新生:梧桐二幼(茅盾西路财政局西)初中新生:振东小学(校场东路3号):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房产证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与借(贷)款合同原件或者提供房产档案室证明。二、户籍属梧桐街道行政村的新生,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受理报名,百乐社区、同庆社区(不含城南村、庆丰村、逾桥村、江南春城)由启新学校人民路校区受理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4日。三、民办初中报名办法教育局另行发文。四、其它年级“双证”学生插班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受理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10日。请各小学、幼儿园将本通知精神告知小学六年级、幼儿园大班学生及其家长。并将本文件放大后张贴于学校公示栏等醒目位置。附件:梧桐街道、振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附件:2011年梧桐街道、振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针对梧桐街道(含振东新区,下同)人口密度大、变动多、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实际,特制订梧桐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户籍或房产属梧桐街道社区(包括城南村、庆丰村和逾桥村)的新生的界定与录取:(一)“两证”的界定:所谓“两证”是指在梧桐街道社区长期居住住房的有效房产证和梧桐街道社区居民户籍证。:(1)产权人系新生父母(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的梧桐街道社区内的私有住宅用房房产证均属有效房产证(产权证办理日期须在2011年3月31日之前)。其中以下两种情况,新生户籍必须与房产所在社区相一致才可作为有效房产证:(a)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的单身公寓;(b)房产的设计用途为“商业”的(以房产证为准)。(2)属租用公房的,只要能提供两年以上公房租赁公证书或公房租赁专用发票,且租赁者为新生父母,可视为有效房产证。:指新生本人及父母户籍系梧桐街道社区内居民户籍(户籍办理日期须在2011年3月31日之前)。(二)“两证”新生:同时符合上述所界定“两证”条件的新生为“两证”新生。可参照“两证”新生的情况:、振东新区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振东新区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会成员
关于桐乡市梧桐街道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